自愿退股协议书参考
上杭县青泉雪鹅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青泉合作社)于2014年4月22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江三英,注册资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青泉合作社是由江三英、江长祥、江长有、邱雪香、江林英等5位股东合资创办,股东江林英认购股份总额的10%,但实际投入资本金总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历各种困难,虽然目前尚未赢利,但经营已经初步走上正轨。由于自身原因,股东江林英提出退股请求,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并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股东江林英自愿放弃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合作社按其投资的股本金原额退回股金总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不需要承担任何亏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江林英、合作社各持一份。
本协议由江林英、江三英两人共同签字、合作社盖公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签字:
上杭县青泉雪鹅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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