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在干部考察工作过程中,同考察对象面谈是一个重要方法。但是,长期以来,对同考察对象面谈这一考察方法(以下简称面谈考察)的运用,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也是组织部门干部考察工作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笔者认为,要加强和改进面谈考察工作,提高干部考察工作水平,必须充分认识面谈考察的特征,准确把握当前面谈考察法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把握面谈考察工作的几个关键环节,努力提高考察人员的素质。
一、面谈考察的内涵、特征及在干部考察工作中的作用
面谈考察不是考察人员简单地与考察对象面对面谈话,也不是完全凭经验和阅历就能洞察考察对象一切的带有神秘色彩的“相面”。它是通过考察人员精心设计,有着科学合理的面谈内容和组织形式,是考察工作者同考察对象在特定或非特定场景下,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谈话,以观察和了解考察对象素质特征、能力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一种干部考察方法。
这里说的“特定场景”,是由考察人员安排的一个相对固定、独立而正规的场合和环境,一般只有考察人员和考察对象在场,由考察人员提问,考察对象作答;“非特定场景”是相对特定场景而言的场合和环境,不单有考察人员和考察对象在场,还有其他相关人员在场,这个环境一般相对宽松,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之间交流和沟通相对随意。这种特定或非特定场景使面谈与日常的观察、平时与干部闲谈式的聊天区别开来。面对面的交流、谈话的双向沟通方式,不但突出了面谈“问”、 “听”、“察”、“析”、“判”的综合性特色,而且使面谈与个别访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考察方法也区别开来。
面谈考察主要包括如下几个要素:一是面谈考察的目标,是指通过面谈考察希望实现的结果,具体来说指考察人员希望运用这一考察方法掌握的考察对象的素质特征、能力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二是面谈考察的主体,是指进行面谈的考察人员和考察对象。在进行面谈考察时,一般由一名考察人员为主提问,其他考察人员辅助提问,由考察对象有针对性地作答。三是面谈考察的内容,是指考察者与考察对象当面交谈的话题。这种话题需要针对考察者希望掌握的情况及与拟任职位对考察对象能力素质要求进行合理选择。在特定场景面谈中,这种要求表现为精心设计的一个个具体的“问题”;在非特定场景下,这种要求表现为“随意的话题”。四是面谈考察的方式,是指面谈活动的组织方式。不同的面谈方式对考察对象考察的侧重点也不同。
面谈考察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面谈主体地位具有非对称性。面谈中的双方都非常明确谈话的最终目的,而谈话的一方是考察人员,对面谈的结果具有决定权,另一方是考察对象,只有发言权,双方的地位是明显不对称的。这就使面谈考察和个别谈话区别开来。在面谈考察中提供情况者则是考察对象本人,自身的德才表现的评判基本掌控在考察人员手中,这种非对称性加剧了谈话的紧张感,有利于模拟一种面试的氛围,让考察者能在一定的情境中对考察对象本人做出全面的观察和分析。二是面谈考察内容具有灵活性。面谈的具体话题,是由考察者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有选择地灵活提出问题,往往在似乎漫无目的的闲谈中考察了解考察对象。这就使面谈考察与正式的公选面试区别开来。从而使程序相对简单,情境相对随和,沟通相对容易,反映的情况也相对真实。三是面谈考察手段具有主动性。同考察对象面谈,可以谈话,可以提问,可以观察,眼、耳、嘴、脑并用,一句话,就是可以相对主动地调动多种手段进行考察了解,相对主动地了解想要了解的问题。四是面谈考察具有直接互动性。这是面谈考察的最大特点。面谈考察将考察工作中的两大主体安排到了一起,双方直接进行交流沟通,通过信息的不断发送和接收,直接地获取考察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信息。在面谈考察中,通过考察可以形成对考察对象的直接主观印象或者直觉,获得相对完整的考察印象,这种直觉对我们了解事实真相往往是不可缺少的。
经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面谈考察方法是个别谈话等其他考察方法的有益补充,是考察工作的进一步延伸。面谈考察可以考察到个别谈话等其他考察手段难以考察到的内容,发挥其他考察方法难以替代的作用。
二、面谈考察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同考察对象泛泛面谈,面谈考察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一是简单地询问其工作职责、基本情况或身体状况;二是同考察对象聊天气气候、社会传闻、趣闻逸事等不着边际的话题。三是把考察组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后得到的总体印象抽象概括地向考察对象进行单向的反馈。上述种种面谈,虽然考察组走了程序,但事实上由于工作浮于表面,走的是过场,因此无法了解到考察组需要掌握了解的情况,或者了解到的情况价值意义不大。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不在于考察人员对同考察对象面谈的意义认识不够,而在于其受自身知识能力素质的局限,因而不知、不善、不能同考察对象作深入的面谈;以走程序的心态和态度来对待考察对象面谈,有意无意地影响了这一方法的作用发挥,从而影响了考察工作的质量。
(二)同考察对象见见面,以交代其撰写自我总结替代面谈考察。由于考察工作任务繁重,考察者要广泛接触群众,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要求考察对象写份工作总结,提供有关情况,以备撰写考察材料时使用。在干部个人总结缺乏足够透明度的情况下,有的干部对自身工作评价失当,不恰当地反映自己的成绩,模糊本人与他人所做工作的区别,实行“成果共享”。在考察不充分时,容易依据干部的个人总结作为考察干部的材料,从而造成考察材料(结论)失真。
(三)主动放弃使用与考察对象面谈这一考察方法。原因是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一是担心引发群众猜疑。考察组与考察对象在考察接触时存在着某种忌讳,担心让群众看到了,在群众中造成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关系不正常的错觉,从而引起不必要的嫌疑和影响。二是担心泄密。因为在个别访谈时,群众反映的情况应当保密,考察人员担心自己在提问时“走火”,成为考察对象打探秘密的目标。为了不泄密,倒不如主动回避的好。同时考察对象也有意无意地采取回避的态度。三是对考察对象本人不是充分信任。俗话说:“鼻子下面一条口,人人都说自己好”。考察人员认为考察对象介绍的情况不太可信,还是周围群众说的真实可靠。四是认为没有必要或嫌麻烦。认为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法,对考察对象已了解得差不多了,没有必要同考察对象面谈。这样,简单地放弃同考察对象面谈这一环节,实质上就剥夺了考察对象自我介绍,甚至自我澄清有关事实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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