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空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西安市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市教发〔20XX〕51号)要求,制定本预案,新城区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预警应急信息发布
(一)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时,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通过相关网站、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途径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
(二)根据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各国控空气质量检测子站空气质量和天气情况日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
(三)接到区政府或区教育局发布的有关信息,必要情况下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可利用校园网、校讯通、电子屏、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应急信息及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一)新城区辖区范围内出现或可能出现空气重污染时的应急处置。
(二)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原则,依照区教育局发布的预警应急信息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空气重污染分级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分级方法,当日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包括由沙尘暴造成的`污染),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具体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
(一)空气中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151-200范围内。
(二)空气重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内。
(三)空气严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301-499范围内。
(四)空气极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达到或超过500。
四、空气重污染分级预警应急措施
(一)空气中度污染预警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脏病、肺病、过敏性疾病等易感师生减少户外活动;其他师生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通知所有教育机构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户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改为室内举行;课外运动场地开放时间减半。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积极倡导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空气重度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避免户外活动;其他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减少学生体育课,停止课间操、运动会等大型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规划方案《新城区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三)空气严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户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应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停止学生户外集体活动。
督导全区所有教育机构停止学生一切户外运动,暂停课外学习、实习;关闭运动场地。
组织检查组进行巡回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单位并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停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量减少机动车出行,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空气极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室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停止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生态环境教育、应对空气重污染防御措施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相关信息;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采取一切必要的治污减霾措施,做好师生相应的防护工作;校园内开展大冲洗活动,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可能减少机动车出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保障措施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重空气污染应急防控工作,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的查收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预警应急措施的,将通过相关程序,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各校园要建立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平台,及时公布市治污减霾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发布教育系统应急措施,向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区教育局反馈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情况。
(三)各校园要立即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专设一名联络人。并于7月9日前,各校将应急预案和联络人(姓名、电话)报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雾霾危害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降低因空气重污染对学生学习和身体的不利影响,确保学校课程计划的落实完成。
(四)各校园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确保主管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专职联络人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准备充分,信息通畅。
1.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
成员:体卫艺办、行办、基教科、职教科、安保办、电教中心、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87436119),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办,工作人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2.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一、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2、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指挥、协调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校园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落实市、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决定,协调成员科室和各校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及时公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及级别响应,及时发布教育系统预警应急措施;
3、负责各校园空气重污染联络员的日常联络与培训;
4、开展应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
5、负责联络、协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工作。
二、成员科室职责分工
(一)电教中心
负责建立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发布平台,做好对各校园的信息发送、接收等工作。
(二)基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中、小学、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三)职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职业学校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体卫艺办
负责督促指导各幼儿园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行政办公室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信息公开。
(五)安保办
加强安全教育,负责督促指导各校园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期间的安全措施。
(六)监察室
负责对各校园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察、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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