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参考:梁漱溟先生民主自由思想研究
【摘 要】此文作者以梁漱溟先生的思想为切入点,对中西方民主自由思想进行了详细且深入的比较分析,得出了中西方民主自由思想虽“失之毫厘”但“差以千里”的结论,但也说明了中国儒家民主自由思想与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相融合以为今用的潜力,同时对梁漱溟先生的思想给予了客观的肯定的评价。
【关键词】民主自由;承认他人;平等;讲理
一九一八年一月,《新青年》杂志发表了刘半农先生的一首白话诗《相隔一张纸》。它的最后一句:“可怜屋内与屋外,相隔只有一层薄纸”,可谓一语道破阶级之间的差别。笔者认为,用这一句来形容中西之间民主自由思想的不同,亦是恰当不过。中西民主自由的思想看似“差以千里”,近而察之,深感内部共通之处良多,却无奈这“失之毫厘”的事实却无法挽回“差以千里”的命运。
笔者本文的用意,已明列于上。尚需说明的一点,此处为何将民主与自由放在一起。在梁先生看来,自由实为民主的一个部分,或为民主的补充。梁先生在《民主是什么――什么是民主?》一文中开门见山:“在我想,民主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精神,或者倾向”。梁先生将民主看做一种精神来谈,此点与张东荪先生不谋而合。如此将民主主义抬高至一种精神,也就将其的内涵延展到了“全民做主”的广度,而在实际生活中,又不能保证每个人的意见都得到尊重,只能勉强以“多数人做主”,部分地贯彻民主主义,即为民主政治或曰民主制度。由此导致的后果可想而知,少数人的意见可能得不到尊重,更甚者多数人以民主的名义侵入少数人的“私事”,这样也就违背了民主主义的本意。自由应运而生。“大家的事,固应大家做主;若一个人的事,于他人无涉者,就应该让他自己做主,不得干涉。”1从这个维度来讲,自由根本上为民主政治的一种限制,目的在于使少数人的.私权利至少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即自由得到基本的保障。但自由与民主主义实是一脉相承的,即自由为民主的一个补充。
梁漱溟将民主视为一种精神,或者倾向,这样就不得不将自由纳入民主的视野中来,将自由作为民主的第五个要点。又因为他将中国自由之不著,视为民主不足的一大原因,所以其往往将自由与民主混在一起讨论中国的民主问题。梁先生此举颇有其用意,笔者亦以为是。
由上文发展出来,民主既然是一种精神,故远非仅仅是一种制度。张东荪对此有明确的表态,“民主主义同时是个政治制度,同时是社会组织,同时是个教育精神,同时是个生活态度,同时是个思维方法,同时又是前途的理想,同时是个切身的习惯。这样,民主主义就等于传统的文化之全体。”民主由此无所不包,另一方面,可被视为民主的东西亦多了起来,中国古代也就有了民主。“中国自古富于民主精神”、“中国非无民主,但没有西洋近代国家那样的民主”之语,在梁先生的文中处处可见,也就不难理解了。
中国自古何以富于民主精神?梁先生对此又做了更为详细的分析。梁先生首先将民主精神细分为五点,然后就这五点与中国古代相较得出结论。“第一,承认旁人之一点,充分的有。第二,平等之一点,表现的有曲折;即一面讲平等,又一面讲等差。第三,讲理之一点,表现极充分。第四,尊重多数之一点,意识上有之,生活习惯上则缺乏。第五,尊重个人自由之一点,表现的有曲折;即一面有,又一面不然。同时在生活习惯上是忽略的。”2其中第四第五点,梁先生虽说“意识上有之”、“一面有之”,但在其他文章中已承认中国在此十分缺乏,想必在此只是为了强调中国富于民主精神而所做的牵强之举而已。中国不可能实行“多数人大过少数人”的原则,且不说在“只知道一个人是自由的”的皇权专制制度中,即使是在家族中也是不可能的。生活在家族中,所养成的习惯,宁是“父兄领导于前,子弟追从于后”。“取决于多数,势必祖父服从于诸孙,殊觉不可思议。”下面我们着重关注一下前三点,看这三点是否可为中国富于民主精神的体现。
中国古代“承认旁人之一点,充分的有”,所言非虚。梁先生在《中国人究竟缺乏什么》说道:“中国古训讲‘忠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承认旁人之精神,何等明白?还有中国最讲礼让,其一种尊重旁人之精神,充分可见。”承认旁人之精神,首先需要的就是认为自己与其他人在天性上是平等的,只有如此才能实现真正的推己及人,而后承认旁人。在中国,人性相同论在《论语》中已有其迹。如:“性相近,习相远”即是也。孟子之语“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也暗含了人性相同的观点。若由此推演,中国承认旁人之精神真乃蔚为大观,中国的儒家思想与西方民主主义思想也有根本的共通之处。
但所需注意的一点,中国主张人性相同论的出发点本是在于强调教化的作用,所以没有像西方那样进而主张尊重相同的人性发表出来的不同意见,因此“致半途而折入非民主的型态”。“若严格讲来,中国自始即没有民主主义的政治思想。中国所有的只是民主主义的前半段,换言之,即只是人性相同的思想一点而已。”中国虽有人性相同的思想,并由此推出“承认旁人”的精神,但由此带来的并非西方所谓的“权利平等”,而是由“承认旁人”后所需负担的“义务”。“照这种思想来说,总是把个人认作‘依存者’(dependent being)。不是指其生存必须倚靠于他人而言,乃是说其生活在世必须尽一种责任,即无异于为了这个责任而生。”西方承认旁人的思想是在充分承认自我的基础之上发端的,而因中国承认旁人的思想早于承认自我的思想反而淹没了个体的存在,这无疑又是梁先生所谓“中国,乃是病在高明,非失之愚昧”的一大确证。
关于第二点,平等之观念,其与第一点关系密切,本身就是“承认旁人”这一观念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从承认旁人,就有‘平等’这一精神出现。那就是进一步而承认彼此平等。不但承认他人的存在,乃至承认他人亦不比我低下。”中国承认旁人之精神与西方相比乃有过之而无不及,平等之观念理应十分浓厚,但现实是否如此?梁先生说:“平等之一点,表现的有曲折;即一面讲平等,又一面讲等差。”梁先生认为中国古代有平等观念大概与他认为“中国无阶级,以职业分途代之”的思想有关。中国向来有士农工商四民之说,这就表见职业分途之意。在此社会中,非无贫富贵贱之等差,但升沉不定,流转相同,对立之势不成,斯不谓之阶级耳。这与西方中古时贵族地主与农奴两阶级,近代资本家与劳工两阶级之对立相比,确实显见中国平等之意。但无阶级就意味着平等吗?需知,阶级只是不平等的诸多表现形式之一而已。梁先生也说:“我们当然不能说旧日中国是平等无阶级的社会。”3梁先生将中国特殊的社会结构总结为“伦理本位,职业分途”。伦理本身就隐含着等差。伦理无非是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意,父子有别,君臣上下,由此衍生而来的整合社会的伦理思想必然有不平等的因素。 再者,在西方,平等或许能从人性相同论而来,但中国的人性相同论与西方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终归只是儒家宣传教化作用的一种手段。人性相同论只是意味着人人皆有“可教育性”,皆有善端,而“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矣”,由此将治人的圣人与被治的普通人区分开来;同时又通过“君子养心”与“小人放心”,将君子与小人区分开来。所谓君子大概也就是古代的士人,所谓小人也就是古代的劳动人民,如农、工、商之类。这样“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社会结构消化了阶级,却没能消化了“不平等”,反而使得“不平等”更为隐秘了。 下面来看看第三点,讲理之一点。讲理就是“彼此间的问题,由理性解决。不能硬来,不能以强力来行己意”。凡是以力服人,使用暴力的,都是反民主的。 “讲理”一点在中国来讲,表现确实极充分,例证很多。比如孔子之"先教后诛",君王行仁政以德服人,又比如中国俗语“君子动口不动手”等。但这都是表象,或者只是思想,需知思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有时是无法估量的。即使思想行之于现实,现实也并非就是思想的投射。梁先生在《中国民主自救运动至最后觉悟》一书中迭言之:“伦理关系罩住了中国人,大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之概”。几千年来,中国人就这样生活在一张从朝廷到家庭无所不包的大网罗中。伦理由教化人变成了压制人,个人之观念由此不立,民主更无从谈起。“中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说话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制,被抹杀。”中国确乎讲理,但越讲理,越是压制人,民主越是不见。这是因为,古代所讲之理,不仅内容上压制人,在无形之中消解人,而且“讲理”的方式是一种“排斥交谈、对话”的“万马齐喑”式的独白。这种缺乏主体,更缺乏“互主体性”的伦理学,最终只能演化成说教与压制,因为这种“讲理”的最终裁决者不是理性,而是掌握权力的君主或者宗族中的“长老”。
以上三点所讲之意,力图表明,据梁先生之言,中国古代之“承认旁人”、平等的思想与“讲理”的习惯似乎可为中国富有民主精神的表征,但事实上只能说是儒家误打误撞跌到了民主的肩头。儒家的本意只是想明礼义、兴教化,以达天下太平。既然它本身无意于民主,怎么能说其是民主的推动者或体现者呢?如果硬说中国富于民主精神,这只能变成对民主最大的讽刺。
中国古代并无民主自由,这一点毋庸置疑。正如笔者开头所言,中国古代的民主自由思想与西方的民主自由思想虽“失之毫厘”,却“差以千里”。而这“失之毫厘”的特点又能为我们“捅破那张窗户纸”,从而吸取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精髓提供一种绝好的路径。梁漱溟先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希冀于“旧根”造“新枝”,并身体力行,为“认识旧中国,建设新中国”奔走呼号。他希望儒家能够成为接引西方先进思想的桥梁,所以力求发现儒家思想与民主相通之处,以完成中西文化的融合。他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自序中说:“我不是为学问而学问的。我是感受中国的问题之刺激,切志中国问题之解决,从而追根到其历史,其文化,不能不用番心,寻个明白。”在“全盘西化论”的潮流充斥中国之际,梁先生能够做得如此思考无疑是有意义的。梁先生正是看到了思想的工具性,从而超脱于儒家思想本身,以实用的眼光解释儒家思想,以期望真正解决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说梁漱溟是“文化保守主义者”、“开倒车”,实在是冤枉他了。需知,梁漱溟对儒家的审视,并非以学问家或哲学家的眼光,而是以社会改造运动家的思维。这也是梁先生自己反复强调的,“绝非无味的声明”。
参考文献:
[2]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6月第二版。
[3]梁漱溟:《中国文化的命运》,中银出版社,2010年11月第一版。
[4]张东荪:《思想与社会》,岳麓书社,2010年8月第一版。
[5]张东荪:《理性与民主》,岳麓书社,2010年8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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