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王金和
身份证号:
买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坐落于北海市四川南路国际新城三栋二单元904号房,面积约为127.48平米。
二﹑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以总价: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售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在办理公证买卖当日将房款全部付清。由乙方承担相应过户税费。
三﹑ 甲方同意在过户当日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水电费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四﹑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双方协商解决。
五﹑ 本协议签订后至过户前,甲﹑乙双方有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反悔的.,甲方不退付其房屋定金;甲方反悔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房屋定金,并向乙方支付于相当房屋定金一倍数额的违约金。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王金和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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