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区的管理体制
(一)科技园区管理机构设置
为加强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成立大学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下设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负责行使科技园管委会的日常事务和对科技园的管理职能,落实管委会的决策,主要负责对建园工作、总体方案及园区运作的管理发挥领导决策作用。在管理办公室的监管与领导下,成立企业化运行的“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下设行政事业部、财务部、项目管理开发部、教育培训部等部门。负责园区入园企业服务管理、后勤保障、教育培训等具体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科技园区的管理体制
科技园采取“以大学城为依托,以产权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化运作”的方式,科技园设立大学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管理科技园的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解读国家对科技园的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园区的规划,落实政府与学校给园区的优惠政策,制订科技园的管理办法,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与园区公司及园区企业之间的关系,拟定大学科技园入园条件,负责入园项目的审批、考核、种子资金发放等各项管理工作。管委会下设的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园区管委会的具体事务工作。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在管委会的指导下,负责科技园的具体管理和运营等业务,主要承担园区建设、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招商引资、技术转让等项职能,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法律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为科技企业和创新人才营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环境。
二、贵州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区的配套政策设计
(一)资助类政策
一是设立大学科技园区发展专项基金。由大学科技园区管委会设立“大学科技园区发展专项基金”,该项资金由省政府、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与大学城科技园管委会共同出资组建,作为大学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人才开发。二是设立大学技园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资金从大学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重大产业化项目专项、以及重点产业联盟专项等方面。三是实施大学城开放实验室工程,并设立专项支持资金。这里,开放实验室工程是指,依托大学科技园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转制院所的重点实验室建立的,以行业应用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目标,对大学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开放、资源共享的实验室,为科技园区内企业提供各种有效服务。而对大学城开放实验室为园区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四是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主要用于大学科技园区一般创新项目支持资金、重点创新项目支持资金和股权投资项目支持资金。五是设立科技重大专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园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配套资金和贵州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二)投融资类政策
一是支持大学科技园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学科技园区管委会每年在大学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有良好信用的企业可以申请大学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企业担保贷款补贴资金等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可以申请小企业扶持资金、留学人员扶持资金等公共财政资金支持。二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大学科技园区信用贷款扶持资金从大学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科技园区企业的信用贷款服务业务,应当由与大学科技园区管委会合作的银行和在大学科技园区管委会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共同实施。三是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大学科技园区设立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大学科技园区内设立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支行、信贷中心等信贷服务专营机构,通过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支持各专营机构在大学科技园区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科技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四是扶持科技园区企业担保融资。鼓励担保机构在大学城的设立和发展。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鼓励各商业银行在大学科技园区设立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给予信贷专营机构一定的购(租)房补贴和业务风险补贴。合作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的票据担保、合同履约担保等统一纳入政策支持的范围。五是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金融支持。建立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金融综合服务机制,推动科技园区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用于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
(三)人才类政策
一是支持人才特区建设的政策。为加快大学城人才特区的建设,应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布局、境外股权和返程投资、人才培养、资助(如为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贵州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高层次人才,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住房与配偶安置。采取建设“人才公寓”等措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定向租赁住房。二是支持高端领军人才聚集的政策。为实现大学科技园区的战略目标,持续培育和发展贵州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需聚集和培育一大批海内外高端领军人才,包括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未来之星、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三是建立科技园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绿色通道。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在园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对园区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按照特殊岗位招聘办法,实行专项招聘或聘任。
(四)创新类政策
一是支持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对于纳入统计范围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达到一定增长比例的,通过大学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技术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专利标准创制、品牌管理、投融资等试点工作,对完成试点任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二是支持大学科技园区中小科技型企业投标承接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政策。为帮扶园区企业开拓市场,支持科技园区内的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应用于重大建设工程,帮助企业解决在投标承接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面临的突出困难。鼓励银行根据企业签订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加快放款时间,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大学科技园区管委会按照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企业一定的利息补贴支持;给予银行一定的风险补贴。对于在贵州地区实施、全部或部分由贵州省、地州市政府资金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对园区企业技术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三是支持在大学科技园区开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工作的政策。对政府投资项目所需的产品或设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园区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对采用园区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安排环保、交通、能源评估,加快审批,优先安排财政预算,确保资金额度;对科技园区企业研发的重大创新药物等,优先进入医保目录或纳入政府储备;政府有关部门在预算中要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支持力度,对提供自主创新产品的科技园区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优先给予资金支持,用于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的进一步研发和推广。
三、结束语
贵州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建设新区城市功能,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新区及贵州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设置了贵州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区的管理机构,明确了各部门具体的职责分工,同时构建了大学科技园区的管理体制,为大学科技园区的有效管理提供了依据。另外,本文还从资助类政策、投融资类政策、人才类政策与创新类政策四个方面提出了未来大学科技园区发展所需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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