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悲剧的宗教内涵探析优秀论文
透过莎士比亚悲剧错综复杂的语言符号,有一个探索的切面值得关注———基督教现代转型时期的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亦即信仰与理性力量对比的变化。当然,在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格局中,信仰与理性是密不可分并且常常相互重叠的,信仰需要理性来连缀和填补,而理性则需要在信仰的关照下实现升华与飞跃;然而本文所探讨的是二者作为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相异的一面,是二者相对独立的核心区域,以及由此而来的二者关系中的斗争性的一面。矛盾无处不在,矛盾的统一性是其内心,矛盾的斗争性是其外表,由外及内,由外在表现可以窥见行为见诸内在精神。因而,以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为切面探讨莎士比亚悲剧,无论是对于莎士比亚悲剧研究本身,还是对于社会思想史研究,都有一定意义。
一、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基督教的现代转型
基督教的思想体系和话语权力在古罗马时期登上欧洲主流历史的舞台,在几百年的时间内取得统治地位,主宰欧洲政治文化生活上千年,尤其是在中世纪,其地位已经到了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的地步,在欧洲历史上写下了极其浓重的一笔。直到十四世纪文艺复兴开始在欧洲的南方萌芽时,基督教才遇到了实际的挑战,而其作为绝对主导性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宗教机构的地位才逐渐瓦解。基督教从绝对地位向相对地位的过渡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和纷繁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文艺复兴的洋洋春潮、宗教改革的疾风骤雨和启蒙运动的智慧闪光纷至沓来,使欧洲思想文化演进与嬗变的舞台上流光溢彩,万象纷呈,而作为欧洲文化的精神内核和基层建构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督教则在此过程中实现了其现代转型,在光与智的闪光中、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找到了其在现代社会的位置,形成了其现代形态。透过种种思潮和主张的层层迷雾,可以看到,此时期欧洲思想文化的发展过程尽可以还原为宗教———世俗话语权力利关系的范式更替,而这种范式更替则应归因于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而信仰与理性相互关系的变化构成了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变化的主要方面。自从人类的主观思维能力与客观世界遭逢之初,信仰与理性就成为了人类主观世界的两根柱子,支撑着人类的精神大厦。随着精神大厦结构的改进与内容的演进,信仰与理性这两根柱子的受力情况与历史使命也处于变化中,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发展态势。信仰与理性相互关系的变化即构成了人类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变化的主要方面。理性是主观与客观之契合性映照的影像,是人类现世进步的直接动力与现世成就的直接表现。然而,理性的历史有限性与人类趋真诉求的无限性决定了人类精神大厦的另一根柱子———信仰的必要性。两根柱子之间的平衡与合理的力量分担保障了人类思想的平衡,而信仰与理性相互关系的微妙变化也会在意识形态的世界里爆发出新的智慧火花,为人类思想的不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随着基督教的现代转型,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中理性的权重增加了,信仰的权重相应缩小了。基督教,作为以信仰为基本凝聚力量和核心要素的观念体系与社会体系,对于理性的兼容性提升了。宗教改革运动中出现的新教派别之一自然神论很明显地揭示了上述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以及信仰———理性关系的变化,可以作为一个典型例证和讨论的切入点。美国学者奥尔森在其著作《基督教神学思想史》中引述了英国著名宗教哲学家兰塞(IanRamsey)对自然神论核心观念的论断:“自然神论者中,托兰德和廷得尔是最著名的代表。他们辩护基督教合乎理性的方式,只是把基督教的独特性完全删除而已。只有合乎理性的地方,基督教才是可信的,并且基督教只有重复简单无比的信念和道德格言的地方才是合理的;这些信念的格言是任何人都可以办得到的,如果他们有能力和时间独立研究一个哲学观点的话。再说一次,他们辩护基督教合理性的方式,只是把它稀释得面目全非。”[1]574可见,自然神论已经把理性和信仰的比例增大到了基督教可以容忍的最高限度,如果继续提高,它就不能再成为基督教的一个派别了。自然神论对在理性环境中可以自证的命题的强调,以及其对基督教信仰的高度精简表明近代西方思想家在理性主义的理论影响和科学技术的现实力量的作用下,在其基督教文化传统不致割裂的前提下,被动接受同时也主动参与了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和宗教———世俗话语权力利关系的范式更替。可以说,包括自然神论在内的基督教近现代思想流派联动于建诸理性权威和自然科学新成就之上的现代文明进程,参与实现了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和宗教———世俗话语权力利关系的范式更替,促成了基督教现代转型。
二、莎士比亚悲剧式人文主义———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变化的象牙塔之镜
上述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集中表现在自然神论的理论和实践,却远远不仅限于此,而是发生在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的漫长和曲折的整个戏剧性历史进程中,在此时期几乎任何一种社会思潮和宗教、哲学主张中表现出来,成为基督教现代转型的一个重要维度和重要实现形式。在上述社会思潮与宗教、哲学主张中,集中表现于悲剧艺术里的莎士比亚式人文主义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本文以莎士比亚悲剧为主要资源,希冀挖掘文学遗产中的基督教思想文化资源,因而不着重对上述历史时期基督教各教派的思想进行探讨,而将研究的视角聚焦于与莎士比亚悲剧正面和全面相和的人文主义———基督教之糅合思想体系,并以此为中间途径探索体现于莎士比亚悲剧中的基督教现代转型期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变化,希图获得最大限度展现莎士比亚悲剧宗教内涵的思想切面。在十四至十六世纪的欧洲,发生了影响深远的文艺复兴运动,而人文主义则是这场思想文化运动中最夺目的一面大旗。肖四新先生在《莎士比亚戏剧与基督教文化》中论述了人文主义的四种主要形态:“一般而言,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主要以四种形态呈现出来:一是在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中形成的人文主义,主要以意大利为代表,具有意大利式的感性色彩,可以称为意大利人文主义,欧文白壁德称之为‘自由扩张的人文主义’。二是指在意大利萌芽,在阿尔卑斯山以北的一些国家与地区形成的人文主义,主要以德国为代表。它在古希腊罗马文化中的人本主义精神启发下,主张通过回归原初基督教教义改造教会,一般称为基督教人文主义,也被称为圣经人文主义。三是在文艺复兴晚期出现的人文主义,具有怀疑、忧郁与内省特征,主要以法国和英国为代表,一般称为怀疑论人文主义。因为蒙田是怀疑论者的代表,所以也可以称为蒙田式人文主义。而莎士比亚以戏剧的形式,对两个多世纪以来的人文主义思想进行了全面反思,意识到意大利人文主义带来了情欲泛滥与道德堕落,试图用基督教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内涵来矫正它所带来的危机。同时又意识到了基督教人文主义对上帝的本体论依恋,而试图对其进行矫正,所以莎士比亚最终成为了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集大成者。”[2]43-44信仰与理性,作为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中的两个主体,就像人类智慧的两把利剑,而二剑的争锋则是人类思想以及人类文明得以在斗争中前进的重要动力之一。上述人文主义的四种表现形态实际上是信仰与理性在斗争与合作过程中击打出的四朵智慧火花。火花的微光虽然无法完全照亮中世纪宗教蒙昧的黑暗,然而星星之火必成燎原之势,带来了新的希望与生机。莎士比亚式的人文主义,作为四种形态中最晚出现和最成熟的一种,从前发思潮的失误与偏颇中吸取了教训,在理论的反拨与再反拨中获得了裨益并发展出了比较合理的思想形态。可以说,莎士比亚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集大成者”[2]44。莎士比亚式人文主义并非完全排斥基督教,也并非完全尊奉基督教思想;它在一定程度上容纳了基督教的成分,同时也清晰地显示出革新的因素。莎士比亚式人文主义体现了理性在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中地位的上升,而莎士比亚基督教思想本身也体现了理性地位的上升。可见,作为莎翁思想整体的人文主义———基督教之糅合思想体系形成于社会思想文化现代变迁的历史进程中,其两个基本组成部分都显示出了基督教现代转型期理性与信仰关系的变化,显示出了以这种关系变化为主要方面的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悲剧是莎士比亚获得很大成就的文学体裁,集中反映了作为莎翁思想整体的人文主义———基督教之糅合思想体系。莎士比亚悲剧构成的象牙塔不是脱离社会实际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文人世界,而是玲珑剔透洞见思想奇葩的人文世界,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基督教现代转型期的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以及全欧洲社会思维模式之权力结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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