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由于恶劣天气(如浓雾、冰冻、大风、龙卷风、暴雨、雷暴、冰雹、洪水等)引发突发生产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故)的危害,及时组织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1.2 公司成立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公司恶劣天气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1.2.1 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其他公司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行政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工会、调度通信中心、输配电工作部、变电工作部、市场营销部、农电发展部、启元公司、各供电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设在五楼应急指挥中心。
1.2.2 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恶劣天气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1.3 接到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应急处理办公室宣布启动本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1.4 遇到恶劣天气,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同时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在应急办的统一领导下处理突发事故。
1.5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2.1.1公司成立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2.1.2 公司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接受市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就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当地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6)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7)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8)发布相关信息;
2.2 恶劣天气应急办公室
2.2.1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恶劣天气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工作。
2.2.2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监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3恶劣天气应急专业工作组
恶劣天气应急办公室下设电网调度(设在调度通信中心)、设备检修(设在输配电工作部和变电工作部)、事故调查(设在安全监察部)、营销服务(设在市场营销部)、物资保障(设在物流分中心)、保卫(设在保卫部)、后勤保障(设在生活服务中心)、新闻发布(设在政治工作部)等突发事件应急专业工作组,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指挥专业应急工作。
3 信息收集发布和报告
3.1 信息系统
3.1.1 公司建立恶劣天气及恶劣天气引发突发事故信息的收集、发布和报告系统。恶劣天气信息的收集及构成灾害等级的确定、信息发布和报告的责任部门为调度通信中心。调度通信中心根据地调通知或XX市气象台发布的恶劣天气预报通知后,及时通知发布恶劣天气信息。
3.1.2 突发事故等级确定的责任部门为调度通信中心。
3.1.3 突发事故情况向上级(市公司、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的报告由责任部门按照统一协调的原则向各自归口部门汇报。
3.1.3.1 向市公司、市委、市政府报告的责任部门为行政工作部。
3.1.3.2 向市公司各专业部门(安监、生技、调度、营销、农电等)报告的责任部门为各专业对口部门。
3.1.3.3 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监察部。
3.1.4 可能对用户造成影响或已经造成影响的,向用户传送信息及解释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客服中心。
3.1.4.1 市场营销部应建立重要用户联系制度,明确联系责任人,应联系的用户,并取得这些用户的有关资料(如负责电力的领导或管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3.1.4.2 在收到有可能引发停电事故的恶劣天气信息时,由联系责任人负责对联系的用户通报情况,做好发生停电的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
3.1.4.3 在发生事故造成重要用户停电时,由联系责任人负责对用户联系并作好解释工作。联系责任人在突发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后应立即进行联系解释;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到达联系的用户(夜间发生事故应在6小时内到达用户)。
3.1.4.4 对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用户,市场营销部要对用户的供电方式及措施进行检查,必要时督促这些用户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如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或配备备用发电设备等)。
3.1.5 可能对农电系统造成影响或已经造成影响的,向农电系统传送信息及解释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农电发展部。
3.1.5.1 建立农电单位联系制度,明确联系责任人,取得这些单位的有关资料及联系方式。
3.1.5.2 在收到有可能造成突发事故的恶劣天气信息时,市场营销部联系责任人负责对重要用户单位通报情况,做好发生停电的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
3.1.5.3 在发生突发事故造成停电时,农电发展部联系责任人负责对各乡所进行联系并作好解释工作。
3.1.5.4 联系责任人负责对联系单位的供电方式及措施进行检查,必要时督促用户采取保电措施。
3.1.6 新闻的收集、向新闻媒体的信息发布及向社会发布信息的责任部门为政治工作部。
3.1.6.1 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建立新闻单位联系制度。
政治工作部应建立与新闻媒体的常态联系机制,协调新闻媒体形成电力新闻报道前的通报制度。
3.1.6.2对需要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发布的信息由应急办审核批准,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发布。
3.2 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3.2.1调度通信中心应与地调和气象部门保持联系,随时取得恶劣天气信息。
3.2.2 其他部门在取得恶劣天气信息时,应及时向调度通信中心及应急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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