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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时间观念及中西传统时间观的论文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摘要:何谓“时间”?时间的所谓“本质”是什么?何谓“时间意识”或“时间观念”?它们的所谓“本质”又是什么?这篇文稿并无这样的意图,对诸如此类既古老又“纯粹”的时间哲学问题进行求索和提供答案。

关键词:时间观念;中西传统;时间观

  Abstract: What says “the time”? What time so-called “is the essence”? What says “time consciousness” or “the time sense”? What their so-called “is the essence” also? This draft and does not have such intention, to so forth both ancient and “purely” the time philosophy question carries on seeks and provides the answer.

  key word: Time sense; China and the West tradition; Time view

概述

  本文将集中研究以下几组同时间哲学有联系的理论专题。第一组是与人的“时间观念”相关联的理论专题。其中包括:如何“还原”出时间观念的问题;时间观念中的时间样式的划分问题;时间观念形成的渊源问题;时间观念中的时间维度问题。附带说一句,此处提到的“时间观念”是超地域、跨文化的,对任何民族均一视同仁。因此,它可以为研究和比较中西方传统哲学中的时间观奠定一个普遍适用的理论基础。第二组理论专题是:首先纵览中西方时间观的概貌,然后分别介绍中国和西方传统哲学中的几种有代表性的时间观。其中包括三个理论专题:(1)综述中西方哲人对时间观念作出的不同解释。(2)综述中国传统哲学中从《易经》开端的某些学派的时间观,这个专题主要涉及先秦时期的《易经》、儒家(孔子和孟子)、道家(老子和庄子)、墨家和《易传》中独具特色的时间哲学及其时间观,力求做到“见一斑而窥全豹”。既然只见“一斑”,战国后期的“诸子”,两汉以降的董仲舒、王充、魏晋玄学、中国佛教和宋明理学……的时间哲学及其时间观皆付之阙如。至于设定超越时间之流的时间观,如董仲舒所云“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天道不变说”的超时间观,又如《大乘起信论》标榜的“一心二门”论,其中涉及与“心真如门”相关的“真如不生不灭”的超时间观,由于篇幅所限,不得不或者割爱或者点到为止。(3)综述西方传统哲学中的某些类型的时间观,重点介绍延续两千余年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经圣·奥古斯丁到牛顿、康德等为数不多的几位先哲的时间哲学。比方说,基督教教义和基督教哲学涉及的某些时间问题,例如,是上帝在现成的时间流程中创造世界万物?还是上帝既创造了世界万物,又创造了用来创造万物的时间流程和万物演变的时间流程?均在略加点染之列。第三组理论专题是:对中国和西方传统哲学的时间观中几个发人深省的方面作一些对比研究。笔者概括出了以下五个方面:(1)观察时间与体验时间;(2)时间之“体”与时间之“用”;(3)依存时间(相对时间)和纯粹时间(绝对时间);(4)实在性时间和非实在性时间;(5)线行性时间和周行性时间。要作两点说明:其一,为了设定以上五个可资对比的方面,笔者不得不自创了一组同中西方时间哲学有关的术语。其二,中国和西方传统哲学中各自的时间观的独特之处远不止以上几个方面,笔者不过是列举出其中的较为醒目者而已。

一、事象世界及其时间流程时间是流动不已的。

  时间之流总是事象的运动变化中的时间之流。换言之,事象世界的动态过程或行为过程中蕴涵着时间进程。既然探讨时间之流的问题牵涉到事象及事象世界,所以有必要对后者作一些简要的说明。所谓事象,包括有形体之象的各式各样的物体,有相状之象的声音、气味、味道、硬度、温度、湿度等等,有动态之象的位移、运动、变化、发展、动作、姿态等等。凡事象皆有形象,都是可观察感知的。(参见拙文《事象·关系·过程--兼论“物”、“心”和“人”》,载《思想战线》2001年第5期。〖ZW)〗从某种事象哲学的视域去审视,即可认定,事象及其形象均为“合成性”的,因此有可能在事象哲学的视域中对它们作出相应的“分解”。同理,从上述事象哲学的视域去审视,还能认定,事象世界内的时间之流也是“合成性”的,对任何样式的时间进程也能进行相应的“分解”。分解事象世界内的各种时间之流,需要寻找一组既相关又合适而且可操作的术语,笔者选择了胡塞尔在阐释现象学方法时创立的“悬搁”、“还原”、“剩余”等可操作的术语。应该作一点声明:当我使用此类术语时,已经在不同程度上离开了胡塞尔赋予它们的原义。事象及其形象在事象哲学层面上的分解可以采取几种方式,其中的一种方式只涉及事象的可观察感知的形象。运用这种方式可将事象的形象中属于或被称为“物象”的方面“悬搁”起来,“剩余”的则是属于或被称为“实象”或“映象”的方面。倒过来讲,将事象的形象中属于或被称为“实象”的方面“悬搁”起来,“剩余”的就是属于或被称为“物象”的方面。打个比方,如果事象及其形象是个硬币,其一面是“物象”,翻过来,另一面就是“实象”。说到底,“物象”、“实象”云云,不过是同一形象的两个不同的“显示面”或两种不同的“说法”而已。举个例子,被我们叫做“书桌”的那个事象有形体之象,桌面是长方形的,有四条桌腿……如此种种,从一个方位去审视,这里有一个名为书桌的事象及其形体之象的“物象”,至于它又是视觉之内的“实象”就不作考虑了(已经“悬搁”起来了)。换一个方位去审视,我们看见了一个名为书桌的事象及其形体之象,在视觉中有一个关于书桌的形体的“实象”,至于这个“实象”是否来自它之外的“物象”则勿须过问了(已经“悬搁”起来了)。对事象世界内蕴涵于各种形象中的时间之流,也可运用上述方式作出相似的“分解”。还记得古希腊哲人赫拉克里特说过的一句名言:“你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因为河水中的水是不断更新的”。其理由是,一切都在变动,河水也潺潺流动,第二次涉足的河水不再是第一次涉足的河水了。河水流动暗示时间流动,时间流动潜藏于河水流动之中。时间之流像河流一样滚滚向前,因此第二次涉足的时间段已经不同于第一次涉足的时间段。流动的河水之象以及相关的时间之流,从一个方位上讲,它是“物象”中的时间之流。换个方位讲,它又是赫氏观察感知着的“实象”中的时间之流。其实,事象的形象中的时间流程在传统的本体论意义上是“中性”的。区分“物象”中的时间流程和“实象”中的时间流程,区分“客观时间

  ”和“主观时间”,不过是按照事象哲学的要求,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同一个事象世界及其形象中的时间流程而已。这种区分并不包含传统的“唯物”或“唯心”之类的本体论或认识论的预设或承诺。之所以对“中性”的时间流程作出上述区分,是因为笔者筛选了“实象”中的时间流程作为思考与时间有关的哲学问题的基石。感觉知觉的“实象”经常潜入记忆之中,在回忆活动里转化为与“实象”对应的“心象”。同理,“实象”中的时间流程也经常转化为回忆中的与“心象”相关的时间流程。“实象”和“心象”中的时间流程,再加上想象着和思考着的时间流程,构成了“时间意识”或意识到的时间流程。时间意识经过提炼、整合萌生了“时间观念”。时间观念是笔者选取的研究某些时间哲学问题的起点和支点。古今中外的哲人直接面对的是自己的或他人谈论着的时间意识或时间观念,然后推演并建构他们的时间观和相应的时间哲学。正因为如此,由事象世界中的时间之流“还原”而成的时间观念,同样可充当对中西方传统哲学中的时间观进行比较研究的起点与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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