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体育的本质看体育教学的价值追求学科论文
引言
体育的本质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在体育学术界从来就没有停息过,体育方面的专家、学者从教育学、逻辑学、哲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研究,但没有最终形成统一的定论。体育本质之不清,更是使一线的体育教师一头雾水无所适从,体育教学能做些什么,体育教学的本质追求应该是什么,增强本质?传授运动技能?传承运动文化?抑或是激发学生学习体育的激情、培养终身体育意识?张洪潭教授的一篇文章《从体育本质看体育教学》,从体育的本质出发,对体育概念的要素和体育课程改革进行了考察,认为“体育的本质是永无止境地强化体能;体育教学的主旨是运动技术的有序传承”,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思考,更是引发了许多学者的质疑,依然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因此,我们还是有必要从实践哲学的视角来审视我们的体育,以期能揭去遮住体育本质的那层面纱,厘清体育教学的本质追求。
一、体育是人类自身对象化的实践活动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马克思认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人在通过自由自觉的活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着人的自身自然,并且按照人的方式和在为人的意义上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这里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即人类的实践活动,实践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改造世界的能动过程,是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什么是对象化呢?对象化就是人通过实践将自己特性和力量在对象上外化或落实。马克思对于劳动的对象化的论述:“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在此,马克思以劳动的产品来反证劳动活动,而劳动产品显然是劳动对自然物体加工的结果,这就建立起了劳动与自然界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劳动的人将自身的自由而有意识的生产活动的本质通过劳动加注于作为劳动对象的自然物体上,使自然物体按照人的愿望而成为人的产品。
体育作为人类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它是以身体活动为基本手段,以认识和改造人类自身为目的实践活动。由此,一方面,人类自身的有机体凝结了人的自由而有意识活动的本质力量,即人将自身的本质力量对象到自身自然上,另一方面,人也获得了自身自然何以成为人的体育“产品”的性质和规律,这种对象化活动对体育实践的人有着双重的意义,即人以自己的本质力量改造着自身有机体,如体格、体能、精神等各个方面不断趋向于健康、成熟和完美,又以自己的本质力量去获取体育实践的知识,如体育运动的规律;就前一方面而言,人改变着自身世界,就后一方面而言,人发展着自身的体育能力,这就是人类的体育实践对自身世界的对象化活动,也即体育的本质所在,这种特殊的实践活动的根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育实践活动中主客体的统一性
把人自身作为客体对象来认识和改造的活动,并不仅仅限于体育活动,医疗、教育、战斗等也都可以说得上是把入自身作为客体对象加以认识和改造的活动,在医疗、教育、战斗等活动中,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人是分离的。比如,教育活动过程中,主体和客体则是分离的,即教学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教师和学生。和教育实践活动不同(尽管它们有部分重合关系),体育活动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在体育活动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和作为客体的人却是不可分离的。换言之,在体育活动中,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统一获得了它最真实、最完美的存在形式,活动的主体和客体不是两个事物、两种存在,而是一个人自身的两种属性,它们在实践形式上是统一的。
由此可知,体育活动是作为主体的人把自身的存在作为客体来认识和改的造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我改造”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整个体育活动的过程中,始终都充满主体积极能动的作用,从活动的目的、计划、具体方式等都是受主体的控制并按主体的意志来进行的.。另一方面,在体育活动中人又具有客体的性质。也就是说,在体育活动的过程中,人的体格形态、运动能力和精神状况等都会随着体育活动的进行而发生改变,通过这种改变使客体趋向和接近于主体所希望达到和追求的某种目标,从而实现人的对象化。体育活动中主、客体的合二为一,主体的积极能动性和客体的受动性的统一,既是体育活动的一个特点,又是体育活动所具有的深刻的辩证性质的生动体现。
2、体育实践活动手段与目的的统一性
参与体育活动的人,要在活动过程中达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就必须依赖和借助身体运动这一基本手段来实现。这里所讲的“身体运动”,不是指一般的人体活动,而是专指体育中的身体运动。这种身体运动是一种专门化、规范化的人体活动,是实现体育目的的基本手段。因此,身体运动既是体育的基本手段,也是体育实践的目的,其包含有下述两层含意。
(1)身体运动的最基本的功能是实现体育的目的
我们已经知道,身体运动,即专门化、规范化的人体活动,是从人类早期的各种活动中产生、分化、创造以来的,它们一经形成,就不再具备其原型活动的那些实用功能了。例如,人们在运动场上投掷标枪、射箭,决不是为了狩猎或消灭敌人,而是为了实现体育的目的:认识和改造人类自身自然,如强身健体、提高运动能力、促进身心的共同发展等。
(2)体育必须把身体活动作为自己最基本的手段
体育是人类改造自身的特殊对象化活动,即一种旨在全面占有人自身本质力量的一种活动。由于人的多种本质力量,如各种运动能力、各器官、系统的耐力、协调或反应能力和意志品质等,只有在身体运动中才能够表现出来,进而被认识、改造和发展,可见,体育实践是人类特有的认知外在客观世界的方式——身体性认知,因此,体育也就不能不把身体运动作为最基本的手段。比如,我们在学习“头手倒立”这个动作之前,是不可能通过诸如概念性认识或形象性认知的方式来掌握或学会“头手倒立”动作的,而作为主体的人必须通过客体(躯体)的活动不断去尝试、信息反馈、修正、巩固的方式,达到主体人对客体(躯体)的有效操作的方式来实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身体体现出了相对于主体的对象性和工具性。
3、体育实践的外在尺度和内在尺度的统一性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马克思对人与动物的活动规律进行了比较,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衡量对象”。所谓内在尺度,就是人“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个表征,表现了人区别于动物的活动的创造活动;外在尺度即对象尺度,就是自然界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和规律。体育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自身的实践活动,无处不体现了人的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的统一。如体育中的运动学、动力学、转动力学等是机械运动规律在体育运动中的体现;糖和脂肪以及氨基酸的分解代谢、各种供能代谢、肌肉收缩与松弛的分子机理等是化学运动规律在体育中的体现;蛋白质、核酸等生命物质的协同统一是生物运动规律在体育中的体现。人类在体育活动中将外在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内化自己的需要,然后以此为尺度进行改造人类自身世界。因此,人类自身的发展体现了人的内在尺度,凝结了人的创造性的本质力量,它通过身心状态的改变,使之符合自己的需要,实现两个尺度的统一。
人类的劳动和艺术(舞蹈、杂技等)实践活动虽然在外在的表现形式与体育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但是他们的本质是大相径庭的,如劳动的实践对象为自身以外的自然,劳动的结果是创造出生活所需要的劳动资料;而体育实践的对象为人类自身自然,体育活动的结果是自身自然的发展(如身心发展等),因此,两者所遵循的外在尺度(客体运动的规律)和内在尺度(人的需要或价值取向)肯定是不同的。同样,舞蹈等艺术活动虽然实践的对象也为人类自身,并且均以身体运动为特征,在外在表现形式上有着极大的相似性,但只要从它们实践的内在尺度上即可将两者区分开来。在舞蹈等艺术实践中,以抒发情感为宗旨,以扮演的角色为中心,是“无我”的虚拟世界,要求演员“忘我”地投入艺术创作,价值指向精神世界;而体育实践中是在以人类自身发展为核心,是“为我”的境界,所创造的价值与意义均集中在人类自身(身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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