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思考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介绍了质量保证监督和质量保证监查之间的关系,分析了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核电业主开展施工现场质量保证监督活动面临的主要难点,从监督模式、方法、过程评价、人员能力建设等方面重点阐述了相关思考和探索,提出了构建施工质量保证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监督有效性的系统方法和措施,为核电业主施工现场质保监督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EPC;核电业主;施工现场;质保监督
当前我国核电项目逐步从原来的业主、承包商的“传统业主”建设管理模式发展到业主、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以下简称EPC)。随着管理模式的转变,业主施工质量管理的职责、接口及管理地位、作用等均产生了较大转变,核心工作从原来传统的直接管理转向监督管控。现行有效的核安全法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中并未明确提出质保监督的概念,也缺少其实施的规范和要求,如何有效开展施工质保监督,充分发挥其促进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作用,值得各核电业主思考、探索和实践。
一、质保监督与质保监查的关系
质保监查在法规中是指通过对客观证据的调查、检查和评价,为确定所制定的程序、细则、技术规格书、规程、标准、行政管理计划或运行大纲及其他文件是否齐全适用,是否得到切实的遵守以及实施效果如何而进行的审核并提出书面报告的工作。质保监督是指对某个特定领域或正在进行的质量有关活动进行调查、观察和验证,分析相关信息、客观证据和资料的活动,以评价质量保证体系某个方面的运行情况是否有效。质保监查、质保监督是业主对工程总承包商及其施工分包商的质量保证实施监督管控的两种主要方式。两者比较,质保监督具有以下显著优点:
(一)更灵活。质保监督可以是非计划的,根据重复发生或突发质量问题进行质保监督,而质保监查是计划好的,以书面通知被监查方监查的具体安排。同时质保监督可以对质保大纲中的某管理要素实施质保监督,而质保监查是覆盖管理的所有要素。
(二)更具时效性。质保监督可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进行,可以根据工作的进展即时介入,而质保监查必须经过严密的计划并留给被监查方较充裕的时间准备。
(三)更有针对性。在活动时间受限的情况下,质保监督可以针对某一活动,贯穿几个部门,而质保监查主要验证某个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一般以一个单位的各个部门为监查对象。
二、EPC模式下加强核电工程施工现场质保监督管理面临的主要难点
(一)质量监督专业力量薄弱。核电快速发展,在建项目增加,有质量管理经验的骨干稀释。业主机构、人员配置精简,质保岗位数量减少,质保监督专业力量较为薄弱。利用有限资源,确保质保监督的有效性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
(二)现场质保监督工作面广量大。参建单位多,业主与各层级承包商之间的质保接口增多,现场质保监督工作面广量大。有效依靠或借助各层级承包商质保力量开展施工质保监督,减少重复劳动,是摆在业主面前的现实课题。
(三)质量监督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核电技术快速发展,项目管理实践不断创新,技术和管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现场施工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要点等相应变化,这些都对业主质保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质保监督人员尽快掌握相关核电技术和管理知识,提升综合能力,支撑质保监督的有效实施,是业主面对的一大挑战。
三、ECP模式下加强核电工程施工质保监督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实行分级监督与联合监督相结合的质保监督模式。根据物项或服务对安全的重要性,质保监督可以充分借鉴质保分级的原则,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资源,对所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的管理高度也逐级提高,保证质保监督工作的实效。1.业主对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开展的质保监督。根据工程现场的实际质量情况,确定开展此类质保监督的频。2.业主主导对分包商开展的质保监督。针对施工现场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高质保级别要求的、关注的重要物项安装过程等,由业主主导开展质保监督。3.业主联合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开展的质保监督。根据总承包商年度质保监督计划,挑选出施工现场重要分包商或进行关键部位施工的分包商,参与总承包商对此类分包商的质保监督。
(二)运用计划与非计划相结合的质保监督方法。确保质保监督工作能得到较全面的覆盖,根据监督的主题、目的和实施方法不同,可分为计划性质保监督与非计划质保监督。计划性质保监督是根据年度、季度质保监督计划安排,进行某个特定领域或核电业主关注的重点主题验证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非计划质保监督是计划性质保监督的补充,一是对已发现/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进行调查,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而安排的监督;二是对承包商进行的一些特定或重要项目的施工,选取相应质量计划见证点而开展的随机质保监督。
(三)采用多维量化的质保监督评价标准。EPC管理模式下,每次质保监督的实施是否有效,还没有一个量化的评价标准。可以采用多维度、可量化的评价指标,评价每次质保监督实施的有效性,以确保质保监督实施的质量和效果。主要评价指标如下:1.影响度。通过对质保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问题的影响程度,是否会造成一般、较重或严重质量管理失控,按不同的权重,进行量化评价并寻找根本原因。2.预警度。质保监督完成后,定期评价其监督范围内是否继续出现类似问题或新问题,致使质保监督的预防作用失效,进行量化评价。3.规范度。质保监督小组组成的合理性,监督计划编制的符合性,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质保监督报告的严谨性等方面,对质保监督的规范度进行量化评价。4.满意度评价。策划质保监督满意度调查表,对质保监督人员技能进行调查并量化评价。
(四)建立统一的数据分析与经验反馈平台。一是建立共享的数据库,将质保监督的CAR、OBN及质量问题单作为数据,为进行质量趋势分析、经验反馈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定期开展质量趋势分析,分析质量波动情况,发现原因,跟踪质量隐患和处理情况,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同时可根据分析结果确定下阶段质保监督的方向与重点。三是建立统一的经验反馈平台,组织开展经验反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共享机制,积极地进行经验总结,确保参建单位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五)提高各层级质保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质保人员不仅要熟悉相关的管理要求,应掌握一定深度的专业技术知识,在质保监督时,才能发现深层次问题和可能存在的后果。一是明确各层级质保人员的工作经验、学历、培训方面的资格要求,除监督人员必须掌握的通用知识和技能外,应使监督人员了解被监督方的施工流程、关键工艺,质量控制的重点和难点。二是定期组织各层级质保人员,开展经验交流,相互学习,以实际案例为教材,组织相互授课、相互讨论;每次质保监督前,开展实战预演,模拟被监督方关键质量控制点,关键工艺,为质保监督做好充分准备。四、结语核电业主开展施工质保监督,是履行营运单位法定质保监管责任,促进核电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业主更应高度重视并系统构建施工质保监督管理机制,以确保其有效性。业主质保监督既要借鉴同行的良好实践更要结合自身实际。
作者:陆君 胡可荣 单位: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国家核安全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汇编[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
[2]河南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培训教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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