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价款
3.1.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合同单价为:人民币 元。本工程景观设计面积暂估为 平方米,暂定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最终双方按实结算设计面积,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合同中面积数的±5%以内,不另行计费;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合同中面积数的±5%以上,按照上述设计单价进行费用增减。所付设计费均为人民币,包含税金、管理费、差旅费等为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3.2.设计费支付
3.2.1.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3.2.2提交设计成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3.2.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的剩余部分。
3.3.上述设计服务费包括所有人员费用、印刷打印出图、审图费、报批报建图纸费用、通讯、差旅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4.在阶段设计成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因甲方原因修改设计的,如无原则性修改,原则上不增加设计费。出现原则性修改的,双方另行协商。
3.5.乙方以及他们的人员应按照合同适用法律缴纳税费。所有税费已包括在设计服务价格中。乙方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同时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6.在合同生效后,若有关税费的适用法律变更,在本合同项下付给乙方的报酬不变。
3.7.乙方的收款人员应向甲方的财务部门提交授权收款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收款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应付款等额合法发票,甲方将款项交付乙方授权的收款人员。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双方权利及义务
4.1.甲方权利及义务
4.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须的设计原始资料供乙方参考。但所提供的原始资料仅指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批图文、设计要求等文件。
4.1.2.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文件予以回复。
4.1.3.甲方应在其团队内选择有经验的工作组,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
4.1.4.在乙方的服务开始前,甲方应提出设计要求、技术条件和信息,甲方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提出设计要求,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
4.1.5. 为促进甲方营销工作的开展,为甲方项目营销提供支持服务,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公司的名称、相关背景、资料以及乙方相关人员的肖像、背景资料,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
4.1.6. 甲方有权指定任何第三方作为设计监理单位,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指定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指示。
4.1.7.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2.乙方权利及义务
4.2.1.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高质量、经济地按该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标准以及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标准和深度履行合同的服务和义务。对于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事宜,乙方应始终作为甲方的忠实顾问,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始终支持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2.2. 乙方不得指定唯一性产品用于工程中。任何产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4.2.3.甲方作为非专业人员对乙方提交的工程成果的确认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合理、合法、有行业竞争力服务的责任。
4.2.4乙方项目组成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联络人、总设计师、专业设计师等人员。设计组成员必须具备承担本合同设计任务的能力,设计资格也应满足甲方要求。所有设计项目组的人员简历将作为本合同附件。除非甲方另有书面许可,设计人员不得调整。如果由于非乙方能正常控制的原因而有必要替换重要设计人员,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用甲方批准的同等或更好的人员替换,不能因人员调整影响设计进度,不得对因人员调动或替换而产生的费用提出要求。乙方设计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
4.2.5.乙方在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活动中,不得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乙方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其人员也不接受其它额外的报酬。
4.2.6.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及其附属机构不得谋利于本项目,不得在与咨询服务有关的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本设计合同下的服务及延伸服务除外)。
4.2.7.乙方有义务配合其它设计单位的工作,确保本合同项下工程顺利开发、建设。
4.2.8. 所有的设计变更通知,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才有效力,乙方不应自行更改经甲方同意之设计文件,如擅自更改而未经甲方书面确认,所有的返工及损失由乙方负担。
4.2.9.未经甲【网络综合-工程设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
乙方(服务方) :
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设计服务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鉴于: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所要求的专业技能、人员、资质及技术资源并愿意向甲方提供服务。
二.乙方作为有经验的设计单位,在投标及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虑到现行的有关规定和行业等现状,对 项目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三.甲方为建造本项目所需要的设计服务的任何内容,并不会因为本合同的局限而被视为遗漏,乙方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规划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所需的全部设计文件。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
1.设计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1.2.项目性质:
1.3.项目地点:
2.服务范围
2.1. 本项目为环境景观施工图设计。
2.2.与其他专业设计公司和相关管理公司进行配合,提供咨询意见。
2.3.在施工阶段进行现场配合指导,对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4.
2.5.设计限额的要求:(限额及封样要求)
3.设计服务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内容所需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费用组成及付款方式详见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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