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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图书馆学对象的认识论文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1一个逻辑前提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不会发生变化。这是认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一个基本逻辑前提。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必须坚持这个逻辑前提。目前学界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观点众多,而且新的提法层出不穷。这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认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本身就是多样的,同时也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然而,图书馆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一种客观存在,其研究对象是恒定不变的。虽然图书馆学学科体系是人为建立起来的,受到价值观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导致不同人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会有不同的视角和出发点,认知过程还会受到历史条件、社会环境、认知偏见等方面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带来认知结果的多元化。但是,认知结果不等于科学内涵,并非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每种观点都能准确地反映学科本质。作为图书馆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促进着图书馆学的发展。围绕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许多研究者都试图提出开创性的理论,努力去建构自己的理论框架,证明自己理论观点的科学性。但无论研究者如何去表述自己的思想,图书馆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属性不会发生变化,其研究对象必然是稳定的。尽管图书馆学是一门发展中的科学,其研究领域会逐渐拓宽,但对其研究对象的研究必须要坚持这一逻辑前提。

2两种现象分析

  2.1学界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众多

  自图书馆学诞生以来,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探讨始终是图书馆学界的一个重要话题。据一些研究者统计,目前国内外有关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已达上百种之多,而且新的提法还在不断出现。〔1〕笔者认为,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2.1.1很多观点是一致的、重复的。图书馆学是一门发展中的学科,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认识过程中,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观点。据刘烈的统计,仅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就有50余种,〔2〕但其中很多观点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重复的。以“资源说”为例,美国图书馆学家切尼克(B.E.Chernik)在其20世纪90年代初出版的《图书馆服务导论》一书中指出,“图书馆资源是一种信息资源”〔3〕。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学者徐引篪、霍国庆提出“信息资源说”,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动态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4〕。柯平在2004年发表《知识资源论———关于知识资源管理与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一文,提出“知识资源论”〔5〕。以上这几种表述往往被理解为不同的观点,实际上资源的范畴很广泛,无论信息资源、文献资源、知识资源还是情报资源,都属于图书馆学研究的范畴。由此可以看出此类观点的出发点基本相同,都是将信息资源体系作为图书馆的本质,并由此来理解图书馆学。所以,只要是从“资源”角度来概括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就都可以归纳为“资源说”这一种观点。再如,“交流说”也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领域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美国图书馆学家杰西H谢拉最早提出了“交流说”〔6〕,对中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学科体系建设等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对于“交流说”理论的传承和发展,是我国学界对图书馆学研究一种重要的学术贡献,形成了几种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学术观点。周文骏在《概论图书馆学》(1983)一文中提出“文献交流说”〔7〕,宓浩等人编著的《图书馆学原理》提出“知识交流说”〔8〕,以及南开大学图书馆学系主编的《理论图书馆学教程》提出“文献信息交流说”〔9〕。这三种观点并非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创新性观点,只能说是在“交流说”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在新的研究视角之下对“交流说”进行的重新论述。正如上文对“资源说”的理解一样,这三种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都可以用“交流说”来总结概括。当前,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新说法仍在不断出现。如果只是在词语表述上有所不同,而不是一种独立的、创新的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那就不必另设新说。

  2.1.2很多观点不是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在众多观点当中,很多无关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混杂其中。提出者并没有明确指出其观点是研究对象的观点,往往是后人将其误解为研究对象的观点。以“要素说”为例,“要素说”自诞生到成熟,经历了“三要素”、“四要素”和“五要素”这样一个发展过程。然而无论是杜定友、陶述先还是刘国钧,他们均未表示过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所谓的“要素”。至于后人把“要素说”当成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来展示,完全是一种主现虚拟,是在“文献上的曲解”,这也许是作者也没有预想到的事情。〔10〕“要素说”自诞生以来,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和图书馆工作等多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能否用图书馆的构成要素来概括,始终是学界争论的一个话题。在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中,很多研究者误将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当成了图书馆学的研究内容。研究对象作为科学得以成立的学术内核,应该是抽象的;而由研究对象派生出来的研究内容,却往往是具体的。〔11〕图书馆学的研究内容并不是固定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图书馆的研究内容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然而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会因为图书馆学的发展而改变,它是图书馆学最核心、最本质和最稳定的内涵。“只有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区分开来,才能抓住图书馆学的`科学内核,才能保持图书馆学的可持续发展。”〔12〕在图书馆学发展的早期,出现过“整理说”、“技术说”和“管理说”等观点,受当时实践水平和认识水平的局限,它们只是对图书馆学研究内容某一领域的理论概括,不能把这些有关研究内容的具体观点等同于研究对象。〔13〕如今,“事业说”是众多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观点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它试图站在一个更广泛的角度对图书馆学加以研究,进而概括出图书馆学研究内容的全貌。然而,对图书馆学研究内容概括得越全面,就越无法准确把握图书馆学的学术内核。因此,类似这样的理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

  2.1.3研究者心态的变化。随着图书馆学学科的发展,图书馆学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的局面。科学研究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给研究者提供了广泛的天地,然而学术界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不实之风,有些研究者浮躁情绪滋生,为了提出新观点而去提出新观点,希望通过撰文立说,用自己标新立异的观点在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致使学术研究的“新观点”不断出炉。王子舟就曾指出,理论研究者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历史误读”造成了今天理论的混乱。〔14〕在学术研究上,学者由于各自所站的角度不同,对图书馆学采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容易在同一问题上产生不同的理解和看法。由此形成的不同研究结果本身没有对错之分,都会受到学界的尊重。学术研究的繁荣局面是大家所期望的,然而,一些非理性的论文只可能导致学术水平的整体下降。此外,众多研究者对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抱有极大热情,都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最正确的,并试图让自己的观点成为图书馆学界的主流思想,以此来改变学界研究的混乱局面,最终却使得彼此间的争论更加激烈,这也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始终没有得到统一认识的一个原因。

  2.2按阶段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进行划分

  目前,研究者大多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按照阶段进行划分。吴慰慈在《图书馆学概论》中按时间标准把人们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分成了四个阶段:图书馆的具体工作技术(图书馆管理)、整体系统下的图书馆及其在社会环境中的功能、信息交流和信息资源。〔15〕徐引篪、霍国庆在《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过程》一文中,从认识的发展过程的角度出发,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分为四个阶段:表象的具体的认识阶段(19世纪初至20世纪20年代),整体的抽象的认识阶段(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本质的规律的认识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以及深入的整合的认识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16〕这种“四阶段”的观点,目前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认识的划分最具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如今的学术研究。此外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划分还有很多种,按阶段划分已经成为当今学界划分的主流。不可否认,人们对图书馆学的认识是随着人们的认识活动逐渐深入的,在某种程度上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也和时间阶段基本吻合,然而却不能完全断定时间阶段等同于人们的认识阶段,时间的变化不可能完全概括出认识的变化。同时,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会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同人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也可能不同,这也就使得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划分会出现不同的标准。此外,科学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认识的发展也不是直线型的。受实践活动的局限,认识又往往表现出循环反复性。在图书馆学兴起的早期,出现过“整理说”、“技术说”等观点。为适应图书馆学的发展,新的研究观点不断出现,人们的认识角度发生了变化,但并不代表这些观点已经消亡。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新技术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17〕技术因素被重新提上日程,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对传统图书馆产生了巨大影响,人们从另一个视角对技术因素重新加以重视,为19世纪的“技术说”赋予了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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