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我国高校的传统文化教育正处于起步阶段,效果如何,能否建立起相关的长效机制尚无定论。在此阶段,需要认清传统文化教育的追求,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如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完善传统文化课程体系建设,丰富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传统文化师资队伍。
关键词:高校;传统文化;价值取向;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手段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作为对由商业领域而蔓延至高校的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思潮,以及受其影响而普遍存在于众高校之中的重理轻文、唯技术论、唯就业率是瞻等思想倾向的反思与修正,传统文化教育日渐受到学界与教育界重视,相关学术研究及教学实践层出不穷。时至今日,传统文化教育除上述功能外,还被视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于2014年制定下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下文简称“《纲要》”)可视作政府层面针对传统文化教育的顶层设计。因此,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既是高校完善自身人才培养与文化传承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举措。
一、高校传统文化教育的价值取向
思想正确是行动正确的前提,目前,高校传统文化教育正处于起步阶段,在思想层面明确其价值取向,解决“为何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问题乃是当务之急。
(一)志在远功,不求速效
何为传统文化,笼统地来讲,它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古老文明的精华凝聚,是民族的共同文化基因,若要为它下一个内涵与外延较清晰的定义,可参考赵洪恩在《中国传统文化通论》中的观点:“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以中华民族为创作主体,于清晚期以前,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特色和稳定结构的、世代传承并影响整个社会历史的宏大的古典文化体系。”究其本质,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政治伦理性文化,它以儒家思想为核心,以“内圣外王”的完美人格为追求目标,以修身立德为根本要务。《左传》有“三不朽”之说,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三者中以“立德”为首。《论语》中亦记载孔子“德在文先”的主张――“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由此可见,传统文化教育除教授学生知识外,更为重要的功用在于对其进行精神和道德上的熏陶,而要使一个人的内在品质发生改变非通过长期、持久的教育不能实现,这就意味着传统文化教育效果的显现是逐渐的、延时的而非立竿见影的。高校在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时不能“一刀切”地套用应用型课程的评价体系来评估传统文化课程的`教学效果,更不当怀抱功利主义心态要求它具有即教即好,通过几次课程就能点化“顽石”为“金玉”的效果。高校传统文化教育应以广泛介绍传统文化知识、激发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砥砺品德的自觉性为目标,追求的是“春风化雨”之远功。
(二)“古为今用”而非“一味崇古”
传统文化教育之所以在部分高校尚未受到教育者和学生的足够重视,被视为常规课程和专业知识的补充,属“可有可无”性质,原因之一即在于这部分人将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置于相对立的位置上,认为在现代社会提倡传统文化是一味崇古之举,是历史倒退行为。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传统文化非为封建时代遗
留下来的文化化石,是“死去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历经五千年风云变迁,直至今日仍保有充沛的活力,这是因为它有一常葆生机的要诀,即在保持本质要素不变的同时不断与所处时代的精神相融合,吸收各时期新生文化的精华,自我修正,自我扬弃。若以水喻之,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在山涧为溪水,入河渠为河水,入江湖为湖水,归大海则化为海水,其性不变,但其形能万化。仅以“孝”为例,由古至今,“孝道”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之一且深入人心,为众推崇。元人所著《二十四孝》书中有一则“郭巨埋儿”的故事,在古人看来此乃至纯至孝之举,当加以弘扬,但今年安徽省六安市将其制作为公益广告悬挂街头却在市民中引发争议,许多市民认为此举不合时宜。究其原因,并非因为传统文化所主张的“孝道”在本质上是错误的或过时的,已为今人摒弃。事实上,在当今社会,“孝文化”仍为政府和民众所提倡,孝心孝行仍能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赞誉,历年感动中国人物评选中常有人因善尽孝而入选即是明证。六安市民反感的其实是故事中“杀儿奉母”这一藐视他人生命权利的有悖时代精神的行孝方式。因此可以说,“孝”作为一种精神贯穿古今,但不同时期,人们对“孝”的内涵的理解和行孝的方式不尽相同,带有各自时代的烙印。
其次,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降,尤其是改革开放打开国门后,西风东渐,以传统文化为主导的一元文化环境也随之转变为多种文化思潮并存的多元化文化环境。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正处于将定未定之际,面对多元文化冲击,譬如刘姥姥初入大观园,见这也好,见那也奇,如不能及时确立自身的文化根基则很容易陷入文化相对主义,沦为在思想上不辨是非、无所适从之一代。因此,在当代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非为对抗西方现代文化,有了传统文化作为“主心骨”,大学生能更为理性地看待现代文化,取其精华为己所用。
再次,高校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时要充分尊重大学生作为文化主体的自主性并对他们的文化鉴赏力抱有信心。教育者当以开放的心态,引导学生广泛接触不同的文化,帮助他们形成开放的、科学的文化审美与文化价值观[1],允许青年人在多元文化环境中自主进行文化选择。既不必片面强调中国传统文化较其他文化的优势――要相信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自具有吸引、感染青少年的魅力,同时还应允许他们对传统文化中落后的因素予以批判,批判性地继承、创新。
(三)厘清传统文化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国学教育的关系
近年来,与传统文化教育一同受到重视的还包括人文素质教育和国学教育。三种教育形式在概念和内容上多有相近之处,因此在有关研究和教学实践中它们常被混为一谈,甚至相互代替。这种认识上的模糊显然不利于传统文化教育的推进,必须厘清三者之间的关系。
首先,“人文”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人文素质”则是指由多种心理品质组成的一种综合结构,它包括语言文字修养、艺术修养、政治修养、文明礼仪修养、伦理道德修养、历史和哲学修养等,是一个人外在精神风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的整体表现。[2]可见人文素质教育从内容上来说涵盖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与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只是其中一部分。再者,根据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刘梦溪的观点,“国学”乃是专指中国固有的学术,而中国传统文化则涵盖知识、信仰、艺术、宗教、哲学、法律和道德等诸多层面[3],其内涵较之国学要丰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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