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孝”的内涵
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是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从古至今,敬老行孝被人们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人人都应该遵循它。从“孝”的字源来说,是儿子搀扶老子或者是儿子背负老子的意思,它表达的是对父母尊敬与爱的情感与行为。《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孝,善待父母也,从老省,从子,子承父业。”汉代贾谊在《贾子·道术》中指出:“子爱利亲谓之孝。”综上所述,孝是子女对父母长辈的尊敬和爱戴,即赡养和尊敬父母就是孝。
“孝”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被赋予了非常丰富的内涵,其基本涵义包括:
首先,善事父母。孝既包括对父母的物质奉养,又包括对父母尊敬与爱戴。孔子说:“事父母,能竭其力。荀子说:“能以事亲谓之孝。”从中看出,奉养父母,尽心尽力地替父母做事都是孝。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这表明尊敬父母是孝的最高表现。为父母解决吃穿住行的问题比较容易,但体贴与爱戴父母,给予父母精神方面的奉养,是更高的一种伦理尺度和道德要求。
其次,尊祖敬宗。自从周代开始,孝的主要内涵开始包含尊祖敬宗,而且施孝的方式主要表现为祭祀。《礼记·祭统》指出:“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孔子在《论语》中也强调:“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即其证明人将孝的伦理观念寄托在最普遍的宗庙祭祀仪式上,而祭祀的精神实质则在于尊祖敬宗。
再次,传宗接代。如果说祭祖是出自于对祖先的崇拜,那么传宗接代则是对生殖或生命的崇拜。《孟子·离娄》指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也提到:“孝有三:大孝不匾,中孝用劳,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都把传宗接代摆在首位。孝作为人口绵延的一种保障,要求人们把组织家庭和生儿育女作为最基本的、最义不容辞的义务,否则将被社会所歧视和惩罚。
最后,爱护自己。儒家认为子女传承着父母的血脉,生命是父母对自己馈赠,因此儿女一定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能轻易地毁坏和伤害。比如《孝经》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因此,爱护自己,是对孝深层次的领悟。
综上所述,传统孝文化中养老、尊老、敬老和爱护自己的伦理观念对于调整家庭伦理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现代社会借鉴。然而传统孝文化中也有其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传统孝观念强调“无违即孝”,它重视父母的绝对权威,忽视了子女的独立人格与自由,这与现代社会要求的自由平等和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不相符合。传统的孝道过分强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宗接代和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与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相悖。传统孝观念倡导祭祀、认同死得全尸、重视土葬等与现代社会倡导的器官捐赠、火葬、保护耕地等相矛盾。所以,在孝文化的传承问题上,我们应该吸取其合理有益的部分,对于其中不合理不符合时代精神的部分应该予以摒弃。
二、当代社会“孝”观念与行为存在的问题
由于社会历史的不断变迁,孝文化在传承的过程中,被现代人所忽视,人们的孝意识逐步弱化,在“孝”观念与行为上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和谐和整个社会的稳定。
(一)当代社会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不能供养父母的现象
所谓“积谷防饥,养儿防老”,向父母提供经济帮助和生活照料,是中国传统孝文化最基本的内容,也是为人子女最基本的义务。然而,当今社会出现了许多明显的孝道缺失现象。有些子女认为父母是累赘,是家庭的负担,不给父母最基本的生活保证金,甚至虐待父母,使父母晚年生活没有保障。据全国人大代表翟玉和在2006年自费出资10万元组织三个调查组对中国农村养老现状的调查,10401名调查对象中与儿女分居的比例是45. 3% ;三餐不保的占5 % ; 93%的老人一年添不上一件新衣;种养业农活85%自己干,家务活97%自己做。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养老问题的深思。
(二)现代社会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不能体谅、尊敬父母的现象
孝敬父母不仅仅表现在物质的奉养上,还需要在态度上体谅尊敬父母,给予父母充分的爱和情感的支持,使父母在精神层面上体会到儿女的一片孝心。首先,现代社会的信息化和多元化加重了代际冲突,影响了两代人之间正常的感情沟通。加之当代年轻人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渴望自由与独立,十分迫切地想要摆脱父母的束缚,这使得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冲突更加尖锐。当他们在生活中与父母意见相左时,有些人不能与父母有效沟通,大声顶撞,大打出手,甚至出现弑父弑母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比如南京一个13岁少年要钱上网不成持锤杀母的新闻,不能不让我们痛惜和深思。其次,有些年轻人认为自己的父母过时老套,不尊敬父母的生活和情感,面对父母的嘘寒问暖,表现出极其不耐烦和嘲笑。再次,许多子女不顾家庭经济现状,盲目攀比,讲究名牌和排场,认为花父母的钱就是天经地义,安心地“啃老”,拿父母的血汗钱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无视父母的期待,对工作和学习放松懈怠,整天吃喝玩乐,虚度时光。最后,有些人认为给予父母物质上的奉养就是在尽孝,并不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和身体情况,不经常回家看望父母,陪伴父母,忽视与父母的情感交流,没有给予父母精神上的陪伴与慰藉。
(三)现代社会中较为普遍地存在自伤、自杀等伤害自己的现象
为人子女者应该珍爱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不做令父母为自己伤心难过的事情。“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它告诉我们说,我们的生命是父母赋予我们的最大的财富,我们尊重自己的身体,就是敬畏生命,孝敬父母。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激烈竞争,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无形的压力,当面对生活、工作、情感等挫折时,他们没有选择积极地面对和寻找正确的解决方式,而是采取一些伤害身体的做法来进行宣泄,甚至采取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对生命的亵渎,也是对父母的不负责,给父母带来了极大的痛苦,这是孝意识缺乏的一种表现。国内的一些学者曾经对大学生自杀的观念进行过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有自杀观念或绝望感的发生率为8. 89% -18.53 %,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极大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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