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新闻定义与分类
定义虽然表述各不相同,但有两个共同点,一是报道对象是科技,二是时效上要求新,指新近发生或是最新报道。然而,只具备这两点尚不充分。正如科技全方位渗入经济社会,科技新闻与经济、社会等其他新闻也存在诸多交叉,界限并不清晰。如果科技新闻只限于科技领域的新鲜事,则易将部分具有科技内涵的信息排除在科技新闻之外。因此,有学者认为在经济、社会发生的事件中,只要从科学的角度进行解释,就应算为科技新闻,否则则是经济新闻或是社会新闻。应该说,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科技新闻更加容易亦更为清晰。笔者认为,明确科技新闻的分类比研究科技新闻的定义更具实际意义。但相对于后者,国内对科技新闻分类的研究更为缺乏,仅有的为数不多的研究亦不统一。胡钰将科技新闻分为科技成果类新闻、科技人物类新闻、科技政策类新闻三类。赵炎龙则认为科技新闻包括政策类科技新闻、建设类科技新闻(指科技队伍、科技工作理论方面的建设)、成果类科技新闻、人物类科技新闻、自然事件类科技新闻(指对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气候等自然界发生的事件进行科学解释或观察性的报道)、批评类科技新闻(对科技系统的新闻监督)等六类。赵炎龙的分类完全包含了胡钰的分类,不但政策类科技新闻、成果类科技新闻、人物类科技新闻表述的内涵比科技成果类新闻、科技人物类新闻、科技政策类更宽,而且还区分出了建设类、自然事件类和批评类三类科技新闻,更为全面地反映了科技新闻的全貌。
然而,赵炎龙的分类仍存在明显的瑕疵。一是自然事件类科技新闻过于狭窄。如2003年SARS疫情发生时,在新闻媒体的大量报道中,涉及防治和诊疗技术研究进展的,无疑可以列入成果类科技新闻,但是更多的关于SARS发病原因、发病条件、疫情地区、防治要求等方面具有科技内涵的新闻,因不属自然事件,难以归类。其实,现实中后一类新闻越来越多。二是分类对象重叠。建设类科技新闻和批评类科技新闻的对象均为科技管理或是科技工作,而且我国批评类科技新闻数量很少,单独归类实际意义有限。因此,笔者认为,科技新闻除了包括意义明确的政策类科技新闻、成果类科技新闻、人物类科技新闻外,还应包括事件背景类科技新闻和管理类科技新闻两类。其中,事件背景类科技新闻指事件具有深厚的科技背景,如嫦娥三号登月探测器和玉兔号月球车在月情况等类的新闻,或是需要通过科技阐释事件发生背景、预测发展趋势,如2004年对印度洋发生海啸的报道等,以及揭示事件背后科技现状的,如《华盛顿邮报》2014年4月在对马来西亚航空公司370航班失联事件报道中指出“全球航空业的数据通信、数据备份技术实在太落伍,今天的航空业仍在使用上世纪70年代的落后技术”等。这类新闻与成果类新闻区别明显,应单成一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从科技角度对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将越来越普遍、越来越深入。管理类科技新闻指反映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推动科技事业发展中的举措或阶段性成果的新闻,包括科技工作进展、科技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等,如召开重大科技会议、发布科技规划、科技人才选聘等情况。
2科技传播与科技新闻传播
科技传播是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同时强调“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其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因此,科技传播作为科技知识扩散的方式,对推动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科技传播在学界受到高度关注,是研究的热点之一。与科技新闻一样,学界对于科技传播也是未形成公认的定义,其中比较有代表性有:孙宝寅认为,“科技传播是科技信息运动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实现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翟杰全认为,“科技知识信息通过跨越时空的扩散而使不同个体间实现知识共享的过程”即为科技传播。需要说明的是,在科技传播研究中,一般有“科技传播”和“科学传播”两种表述。由于“在科学传播的语境下,科学被认为包括了纯科学、数学、统计学、工程学、技术、医学及相关领域”,实际研究中,此两种表述一般不加区分。就科技传播与科技新闻传播的关系而言,各种研究对其并不明确。从修辞上来说,不能确定“科技新闻传播”属于“科技传播”,就像“成人职业教育”属于“成人教育”,而“工商行政管理”却与“工商管理”没有关系。从学术上来说,很多学者在对科技传播研究中没有涉及科技新闻传播。
对于科技传播的构成,学者们多有不同的看法。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类。
吴国盛认为科学传播包括三个层面:科学界内部、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以及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科学界内部的交流包括学科同行间的交流与跨学科交流,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传播是指科学与其它文化如哲学、宗教、艺术等的对话与交流;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是科学传播狭义的指称,既继承传统科普的科学向公众传播,又强调公众向科学传播。翟杰全认为科技传播既包括科学的传播,也包括技术的传播,专业交流、科技教育、科学普及、技术传播是科技传播的四个基本渠道,其中技术传播指的是技术在社会中的扩散、交流与共享活动。凌小萍、谢慎兰把科技传播分为学术交流、科学教育、科学普及三个层次。分析上述分类,总体而言,是将科技传播划分为学(技)术交流、科技教育、科学普及三个层次。学(技)术交流,指在科技专业人员之间传播、交流科技信息的过程和行为。开展学(技)术交流避免了科研活动中的重复劳动,使学术研究由个体劳动成为集体劳动,有利于肯定学术成就、纠正学术错误、拓展学术交流的范围,有助于学术界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大大加快了科技创新的步伐。吴国盛的科学界内部的传播、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传播,翟杰全的专业交流、技术传播,凌小萍、谢慎兰的学术交流,都可归于此类。科技教育,是指通过传授科技知识、研究方法,传承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来培养科技人才。科学教育培养了科技专业人员队伍,使得科技劳动成果的创造、传承与扩散得以延续,是人类文明进步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科技传播方式。吴国盛的分类中,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如此重要的科技教育,不能不说是个遗憾。即使他提出的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在广义方面似乎包括科技教育的一丝味道,那也颇为勉强。
科学普及,是国家和社会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一直被认为是科技传播最基本的含义。科学普及拉近了科技与民众之间的距离,促进公众理解和支持科学。正如我国著名科普作家高士其所说,“科学技术正是通过普及的途径和手段变为生产力的。”吴国盛将科学普及拓展为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强调了公众向科学传播和科普者与公众的平等关系。上述三个层次的分类,也不是没有问题。当前,科技传播的范畴已经比以往包含了更多的因素,由于科技信息在国民生活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很多日常普通的信息(如新闻、广告等)或多或少含有科技传播成分。因此,不能忽略科技新闻对科技传播的作用。
一些学者也看到了这一点。刘华杰认为“科学传播”在中国有“科普”和“科技新闻”两大传统,很多科技新闻报道都是“标准的科普工作”。吴国盛也强调了新闻媒体对科普的重要作用。徐孝枫、李云娣则按照科技知识在传播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将科技传播分为科学共同体内部的传播、向其他领域专业人员的传播、教育机构内部面向学生的传播、科技公共传播等四个不同阶段,并认为科技新闻是科技公共传播的主要形式。
尽管如此,刘华杰、吴国盛提及科技新闻是为了强调新闻媒体的科普功能。徐孝枫、李云娣虽将科技新闻作为科技公共传播的主要形式,但所说的科技公共传播还是在科普意义上的'扩展,其他三类还是没有脱出上述分类的窠臼。结合前文所述,科技新闻除大多有科普的作用外,其所蕴含的新闻价值也常常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一些引人瞩目的事件背景类科技新闻、管理类科技新闻有时甚至并不具有直接的科普价值,如SARS疫区的划分、科技规划发布等。但是这些科技新闻由于可以满足人们希望了解科技的需求,吸引人们关注科技,讲述了科技事实,符合科技传播中科技信息交流与共享的要求。科技新闻传播具备了科技传播的基本内涵,毫无疑义属于科技传播的范畴。由于科技新闻的科普作用并不能涵盖其在科技传播中的意义,因此,将科技传播划分为学(技)术交流、科技教育、科学普及、科技新闻四个层次更为合理。在四个层次的科技传播活动中,学(技)术交流、科技教育有相对固定的传播对象、明确的传播内容、清晰的效果评价标准,分别通过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合作研究、专利许可,以及专业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
科学普及、科技新闻有共性也存差异。共性在于传播对象均为全体社会成员,都无明确的传播内容要求和效果评价标准,传播形式上需要依靠大众传媒,传播内容都具有“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作用。差异在于,前者目的明确,不讲求时效,重复性、长期性特征突出,更多强调对人的观念的影响和素质的提高;后者时效性强,属一次性消费,目的是满足人们对新闻信息的需求。在四个层次的科技传播活动中,知识的专业性依次降低,受众的范围依次扩大,社会的参与度依次提高,传播的社会性依次增强。广泛性多意味着基础性。科技新闻传播作为最广泛的社会科技传播活动,对其他形式的科技传播活动起着基础作用。从世界各国和国内各省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科技传播活动活跃的地方,科技新闻传播发达;科技新闻传播发达的地方,科技传播活动的水平亦高,效果显著。因此,实现科技新闻的高效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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