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职业教育理解技术创新主体协同的可能性
1.技术创新主体系统是开放系统
在职业教育视阈的理解范围内,创新主体在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并不是在孤立的封闭的状态进行的,而是要与社会要素多内部、外部进行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创新主体对来自用户的市场需求信息的详细分析,对来自“准创造者(学生)”技术技能提升情况的准确把握,决定着创新整体目标的实现,而创新任务通过创新主体的活动不断向内部体系推出创新产品的过程。
2.技术创新主体系统始终处于远离平衡状态
技术创新主体系统处于开放的系统中,自然要面对众多的不确定性,内部要素包括技术上的不确定性、市场的不确定性、一般商业上的`不确定性以及人的不确定性。外部要素包括制度方面的不确定性、环境方面的不确定性,等等。迫使技术创新主体系统不得不与外界环境不断地进行交流,学校-产业-企业-政府多维度作用,主体系统内部不断地进行着输入与输出,将不断地打破即已形成的平衡状态而使之处于远离平衡状态。
3.技术创新主体系统内诸要素之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
技术创新系统内部诸要素或不同技术创新系统之间对外部环境和条件的适应与反应不同,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不同,获取的物质、能量以及信息的质量也存在差异。职业院校、政策部门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企业发展要求超前。这种竞争一方面造就了技术创新系统远离平衡态的自组织演化的条件,另一方面推动了技术创新系统向有序结构的演化,从而使创新过程具有最大的整体效益。
4.技术创新主体系统存在着涨落作用
从技术创新主体系统外部来说,一个开放的系统总要和外部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而这种交换本身就一定会打破系统内部原有的状况,造成内部的差异以至变异,这也是涨落的表现。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涨落所指的差异是对系统原有运动的偏离,或者说是对系统原有方向、轨道等宏观、整体运动的偏离。教育-实践-创新不同的变化涨落可以成为创新发展变化的动力和源泉。
二、依靠职业教育实现技术创新主体协同的必要性
从我国技术创新实际来看,对创新主体间的协同作用的重视不足,尤其是对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创新积累作用重视不足。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产业发展中往往把“知识技能性”部门看作是较次要的组成部分,相应的在人员配备、资源投入上,往往存在先天缺失性忽视,职业教育领域和企业技术实践主体内的人员是予以关注最低的群体,致使在创新体系开展技术技能创新过程中,创新链上关键一环“人”的创造性的中断。由于政府-学校-企业之间缺乏协同的理念,而使创新战略管理陷入内耗和低效的怪圈。或者使政策推动、企业需求,流程再造,多元重组等等本来为了简化和畅通技术技能创新工作流程,或通过合并和加强职能来实现增效的改革措施,出现了不应该有的“1+1+1<3”的局面。因此,协同的作用是不言自明的。它是任何一个创新系统得以存在、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当系统与外界进行交换时,在系统内部各元素发生相互关系时,各要素之间都会耦合和互补,按一定的方式在大范围内作协调同步运动,由此产生非加和效应,放大系统的整体功能,同时提高系统的自组织性。由此,在职业教育视阈下,使系统创新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有必要强调多主体间的协同作用。职业教育的发展将会在协同中找到自己的归属位置,最终不断为创新系统的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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