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必要性
(一)适应国家相关政策的需要
财政部实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后,其会计核算的基础必然是权责发生制,高校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为保证向政府部门提供统一口径的财务数据,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只有那样才能为本级政府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完整和符合规定的财务信息数据,所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高校会计核算的基础是适应国家相关的政策要求的。
(二)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高校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可以正确地反映各类资金的归属期,从而把相应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相配合,加以比较,客观公正并全面地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便于及时地考核评价,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的动态监控,盘活存量资金,有效地促进高校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高校财务管理
高校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后,凡是符合高校收入确认标准的本期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是符合高校支出确认标准的本期支出,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作为本期的支出处理。这就要求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收费管理,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来源,确保高校财务收支工作的顺利开展。(四)促进高校财务信息进一步公开基于权责发生制编制的高校会计报表体系根据配比原则的要求,完整清晰地反映了高校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现金流量及办学成本等综合财务信息,通过进一步向社会公开,有利于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促进高校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具体体现和尚未采用方面的探讨
(一)新高校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具体体现
1.新制度细化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新高校会计制度在核算上述应收及预付款项时,以3年作为临界点,逾期3年或以上、且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经批准后予以核销。相应的账务处理为:待核销时,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等;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销后又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这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合理地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原则。
2.新制度中引入了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存货的会计核算。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了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在不同情况下入账价值和相关费用的确认。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相应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存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收入”等科目(非按名义金额入账);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名义金额入账)。这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3.新制度增设了“在建工程”科目按进度来核算各种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的实际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是多样的,不同的方式其取得成本固然不同。对于房屋及构筑物和需要安装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前还需继续发生一些必要的支出,因而要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来归集核算,特别是为建筑工程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利息和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产生的融资费用,在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更要计入该资产的取得成本。还有固定资产改建、扩建或大修等资本化的后续支出也是先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来归集核算,在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逐步核算固定资产的成本,符合权责发生制下成本费用的确认原则。
4.新制度引入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的会计核算。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应对除文物、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应对除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进行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同时也分别增置了“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科目用来辅助核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使用年限的变化而体现出的账面净值与账面余额的差异,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资产的价值,从而增强了高校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体现了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的特点。
5.新制度增设了“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来核算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核销等。资产的处置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逐步地确认处置收入和处置费用等,合理地确认净收入或净损失,体现了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的特点。
6.新制度增设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各种职工薪酬。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按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主要的账务处理为:计算当期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借记“教育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支付职工各种薪酬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通过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使高校定期将支付给职工的薪酬确认为当期支出,符合权责发生制下费用的确认原则,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和监督高校在职工薪酬等方面的人员经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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