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从 201x年起,广西在全区持续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切入点,目标是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随着工作的深入,建立农村长效保洁机制成为“清洁乡村”活动的难题。开展培育乡村新行为、新习惯、新风尚活动愈来愈显得重要,丰富而独特的生态伦理观念在民族地区农村长效保洁机制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拟就其现实价值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广西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
民族文化是民族思想观念和精神性格的载体。
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山歌谚语、民间传说、朴素信仰、神话故事、习俗禁忌、村规民约以及日常生产生活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它们或以文字记载,或以祖传父教口口相传的方式散播于民间,表现出自觉性和朴实性,形成了一定的感召力和约束力,铸就了生命平等、相互依存、平衡协调等生态伦理观念,形成了约定俗成的环保观念和生态习俗。
正是在这种生态伦理的熏陶之下,少数民族群众把本民族固有的生态观念、行为规范和朴素信仰等内化为自我认识,从而获得了对万物平等、和谐共生、互惠共荣等广西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念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并外化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调节和制约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维系着生态的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适度开发的发展观
为保护和使用好山林、土地、水源等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和谐,实现永续发展,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带有生态伦理价值取向的村规民约和保持生态平衡的伦理规则。苗族“榔规”就规定了大家应守的规章法度,凡有损害生态行为,均会招致“地方不依,寨子不满”,村寨要按“榔规”严格问责。要求每个村屯成员要自觉爱护山林、土地等集体财产,保护自然资源。在村规民约中,许多都有禁止伐林毁林、滥捕野生动物明文规定,要求尊重自然,适度利用资源,决不能搞掠夺式、破坏性开发,折射出强烈的生态伦理价值观念和生态伦理意识。广西瑶族等少数民族独具特色的“种树还山”植树造林制度,盛行于广西中部的大瑶山、大苗山。以广西金秀地区为例,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从事游耕农业的过山瑶,积累了丰富的培育林木实践经验,而山林的所有权并不归他们拥有,只能租种。
除了每年缴纳部分实物地租外,还被要求为山主在山上种满树木。山主虽然利用和发挥了过山瑶擅长培育林木的优势,却维系了“种树还山”的传统。
(二)普遍约束的习俗观
少数民族大都有对天、地、水、山、树、石或动植物的禁忌和独特习俗,充盈着浓郁的生态伦理气息。即使为了生存不得已开采自然,他们也会怀着深深的愧疚感,从而使民众形成了感恩自然、敬畏自然的意识。譬如,侗族称首次剥棕片为“开棕门”,要求不能站着“开棕门”,必须双膝下跪,虔诚地请求树神的原谅。并且,剥棕片一般要由有经验、熟练的人来做,唯恐棕片割深了、剥多了,会伤害到棕树。
不少山地少数民族在开山种地之前,总要举行祭祀土地神、树神的仪式,目的是为了获得神的原谅。苗族群众在砍树之前,长辈总要先往自己掌心吐口痰,代表着伤害树木是一种过错。同时要对山神土地公发誓砍一种百,以求宽恕。仫佬族人劝告世人不要打鸟、不要放火烧山等习俗。这种万物平等的观念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
(三)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观
广西属于欠发达后发展的边疆少数民族大省,曾经有人将广西的地貌概括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当地的少数民族群众在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中生活,普遍遵循取物不尽、取之有度、用之以时的自然法则,因而形成了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的独特生产方式。壮族的《贺新居歌》唱道“:门前有条古宝树,儿孙常穿公子杉;门前有条古宝树,两只鹦鹉对面啼。”[1]
广西融安地区的谚语道:“家有千株棕,一世不愁穷”“荒山变林山,不忧吃和穿”[2].广西都安瑶族的《说亲词》唱曰“:双手种下摇钱树,金山银岭靠人造。”[3]890广西贺州的谚语:“种竹种木,世代享福”“家有百棵树,不愁吃穿住”[4]73……侗族民间素有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爱林护林的优良传统,前人栽树、后人享福的朴素观念,许多侗寨营造儿孙林的习俗一直流传至今,让孩子们与树木一同成长。
各少数民族对于捕猎活动有严格的规定,禁忌捕杀动物幼仔,也禁忌在野生动物繁殖期狩猎。明确地限定了捕猎的时节和猎捕动物的种类、数量,从不乱捕滥猎。在挖山折耳根、山薯时,也不乱采滥挖,自觉地将连接藤蔓的一小段山薯复埋入土中以期再生。体现了尊重自然、遵循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可持续发展。
(四)万物有灵的认知观
广西少数民族的宗教大都敬畏自然、敬重神灵,认为自然之力是神圣而庄严的,人必须尊崇它。
不能肆无忌惮过量索取资源,否则就会招灾。例如侗族人有“树大有神,石大有鬼”的宗教观念,认为村寨附近的古树、巨石是守护家园的神灵。特别是水井边的古树,成为人们烧香祈福的去处。一些当地群众带着自己心爱的儿女祭拜大树,目的是期盼树神护佑他们平安茁壮地成长。据那坡彝族的传说记载,远古有位彝族头领率众御敌,因敌强我弱而被敌追赶,不得已躲进茂密的金竹林里,遂以金竹为弩对敌人进行还击,反败为胜。彝族人民感激金竹的救命之恩,每年祭祀,由此形成一年一度的“跳公节”.广西壮族,有出于感恩的心理而形成的祭树拜林习俗。红水河流域的壮族,每年农历正月所过的青蛙节,传说青蛙是雷神之子,曾为久旱的人类向雷神求情降雨。仫佬族人的依饭节是对曾受恩于其先祖神灵的还愿。[5]
牛诞节是为了表达对帮助仫佬族人劳作的耕牛的谢意。这种知恩图报意识渗透到人与自然之间,体现了少数民族先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
(五)和谐相处的价值观
广西金秀瑶族的《满月酒筵彩话》唱道:“愿你家金童,长得像深山楠竹,活得像崖上青松。”[6]广西融水地区的侗族《发彩竖新屋歌》唱:“生男壮像杉木树,生女好比竹笋齐。”[7]侗族古歌唱道“:鲤鱼要找池塘中间来做窝,人们也会找好的地方来落脚,我们祖先开拓了路团寨,建起鼓楼就像大鱼窝。子孙万代像鱼群,红红绿绿出出进进多又多。”[8]广西贺州瑶族谚语称“:绿了荒山头,千沟清水流。”[4]973广西都安瑶族的《说亲词》唱道“:树矮无鸟站,门低没客来”“是水才有鱼虾游恋”“是林才有山鸟啼鸣。”[3]889-890巴马布努瑶的“敬碗酒串肉”词唱:“千谢万谢哎,鹰谢千重山,鸟谢万重岭,山高才有鹰站的地方,岭大才有鸟飞的竹林。千谢万谢哎,鱼谢千江水,星谢万重天,水长才有鱼来游,天高才有星子亮。”反映了少数民族生态伦理中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对自然的亲情与依存、互惠共荣意识,以及维持和谐共生的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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