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电力系统管理调度体制概况
现今我国的电力系统管理调度方式是统一调度、统一电网、分级管理,而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都已经形成了由网局调度、地区调度、省级调度、县级调度及全国调度所组成的电力系统调度方式。各级别的调度部门都设置在电网单位的内部,履行对于全国电网进行调度的职责。调度单位的安设与等级划分准则都是由国家相关法规来予以规定的。
1.1统一电力系统
统一的电力系统主要指对于全国范围的电力系统进行垄断运营。由南方电网机构与国家电网机构两家国企对于全国的电网进行运作、维护与建设。而同时,国家的电力企业也负责全国范围内配电与售电的工作,拥有买卖电力的特殊权利,对于除发电以外的电力系统售、配、输等所有环节进行垄断,是国家规定的高度垄断电力企业。
1.2统一的调度
统一的调度主要指在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方面,电力系统的调度部门对于电网系统的运作进行统一的管理与调度。主要包含:对于电力系统运作中的各种故障及问题进行核查与处理,对于电力系统的实时运作进行分析,对于电力系统的运作方法进行统一编排,对于各项可能发生的运行危机进行分析以防止事故的产生,对于运行标准进行统一化,对于电力的系统安全稳定进行统一的审查与分析,对于电力系统的运作规定进行制定,对于各项安全自动安全装置及维护装置的配备与调整进行统一的思考,对于各类可能引起危险的隐患的避免与故障的隔离,对于可靠且统一的专用通信渠道与自动化系统的建立,且需要为通信系统的畅通提供保障,对于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进行统一化。在有事故的情况下,电力机构的调度部门需要行使紧急情况下的操控权利,对于事故的紧急处理实行统一的指导。而电力系统的下属各部门都需要对于调度指令进行实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散,并确保在短时间内对于电力故障进行排除,使得电力系统恢复正常的运行。
1.3分级管理模式
分级的管理模式主要指调度的工作实行需要在电力系统最高级别的调度部门指导下的各级别调度部门的分级责任体制。各级别的调度部门在自身的调度区域内对于统一调度的要求进行贯彻,同时保证下级调度部门需要对于上级调度部门的指令保持服从。我国电力系统的统一调度与分级管理模式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
二、电力系统现存的安全隐患及特征
2.1电力系统现存的安全隐患
我国的电力系统目前存在的隐患可分为三点:其一,部分电力系统的构造较为薄弱,安全的稳定性存在比较明显的不足;其二,对于电力系统的驾驭能力需要进一步的进行提升;其三,需要改善故障的紧急处理工作,与社会联合开办的故障联合演习应当更加规范化。
2.2电力系统突发故障的特性
电力系统的突发故障通常具有明显的特征,现今对于电力设施与装备组成的物理电力系统的电器特性研究相对更多一些,但是电力系统并不是与外界隔绝开的,是存在于社会与自然的环境中,所以也必定会受到周遭环境所带来的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性不仅与电力企业自身有关,也与周遭的社会及自然环境有关。电力系统的突发故障就是指在固定的区域内突发性的,为电力系统与社会、国家带来损失的灾难性事件,通常具有以下特点:其一,涉及到的方面多,电力的生产、输出、分配与消费都是一起完成的,这其中需要涉及到电力系统的输电、发电、配电及用电等多个方面;其二,故障的诱因多,电力系统的突发故障不仅可能来源于违反电力系统与电气规章的操作,暴露在自然环境中的电力设备还极容易被自然因素损坏(包括自然侵蚀、雪灾、洪水、地震等);其三,损失度重,电力的供给涉及到社会中的各行各业,也涉及到人们的财产及自身安全,大面积的断电造成的间接与直接影响是无法预计的。
三、电力系统故障管理的发展历程
3.1经验为主的应急处理阶段
这一时期的应急故障管理工作主要注重应急的预案体制与应急组织体制的创建。重点对于紧急的指挥单位与工作单位进行创建。遵照国家有关的规章对于紧急预案进行编制与修订,并对于应急指挥部门与应急平台等技术支撑系统进行建设。
3.2分析为主的故障预防与管理阶段
这一时期的故障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注重对于故障应急保障的加强。不断提升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与突发故障预警预测工作的力度,另外也要注重提升故障应急情况下的辅助决策能力及指挥能力。3.3智能为主的灾变防护阶段这一时期的应急故障管理工作注重对于智能技术运用及主动防护能力的加强。需要重点加强工程知识数据发掘技能与人工智能的运用,达到对于事故现场的在线实时监控,对于突发事故的预警预测水准进行提升,为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给予智能化的协助决策措施。
四、结语
通过以上的多方面探讨,并结合我国的发展现状,从实际来看,我国应当学习国外调度的独立模式。而以调度的独立为前提,我们还需要对于调度部门与政府部门的良好交流合作长效机制进行完善,与政府的气象、地震等主管部门以及应急办、急援救部门、医院、消防等机构建立起长久的互联机制,与政府部门定期联合组织开展电力故障应急联合演练,通过政府部门联合资源的有效利用,达到提升社会联合应急处理能力,形成电力故障管理“政府主导、电网部门与社会联动”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需要对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完善,与电力调度机构的应急管理职能的健全,还要对于调度部门应急处置职权的行使提供程序、条件与相应的监督保障,以达到避免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使得电力调度部门能够更加规范性地对于应急处置职权进行落实。国家的电力机构是保证社会正常与稳定运行的核心企业,而这一核心企业的稳定与长久发展,则是需要我们来提供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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