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于娄山关镇官渡村转嘴组责任地给乙方建房,四至界线:东抵水沟、南抵梁隆均的责任地、西抵朱光文责任地、北抵金孝荣责任地,面积85平方米。
二、甲方出地85平方米给乙方建房,甲方享有三楼9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另加15—20平方的库房一间。余下住房、库房属乙方所有,乙方有出租、出售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
三、甲方负责土地的四至界线和四邻矛盾调解。
四、乙方补偿甲方的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做好外墙砖,室内大白灰,毛地坪,室外窗户为普通铝合金,普通入户门一道。
五、乙方在建房期如有政策问题,不能修建,与甲方无关。
六、此房屋修建总层高为七层,如有政策问题不能完成七层,剩下的空间永久是乙方所有。今后加层甲方无权干涉。加层的住房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建房期间,如有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八、交房时间为一年半,水电户头由乙方负责安到门面,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人属甲乙双方的全权代表人,其它任何人不得干涉。
十、此协议甲乙双方属本协议全权代表,任何一方的其他人无权干涉。如哪方干涉,应支付对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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