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XX
乙方:XX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内及从事垃圾清运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免责协议:
一、 乙方使用驾驶甲方提供的电动三轮车辆,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开出与工作范围以外的场地,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甲方提供的电动三轮车,乙方负责保养维护和清洗,如出现人为损坏,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使用车辆的权利。
三、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的违规行为,做出具体处理措施。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四、 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且血压较高和心脏疾病。如突发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据。
甲方:XX X 乙方:XXX
X年X 月X 日 X 年 X月X 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安全协议书为了加强建筑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协议书: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各级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应负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3、甲方对乙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等)应完整齐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独立作业不拴安全带或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者,勒令停工,并按甲方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司索人员令其退场,或终止劳务用工合同。
7、工地安全负责人,应对安全随时检查,督促个工种,各工序遵守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或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许可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3、乙方必须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和特点,安排身体素质、工艺技术、安全专业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或拒绝施工。
6、乙方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好设备的安装、附墙、拆卸、调试、等相关安全技术工作。
7、乙方施工人员对违章指挥和危及人身安全无措施保证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
三、事故的责任
1、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和非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刑律,其处理报检察院和劳动监察机关听其制裁。
2、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非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应由责任者自已承担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使用单位):
乙方(安装单位):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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