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说
在费尔巴哈的哲学体系中,宗教异化观是其宗教理论最具特色的内容。他认为宗教的本质就是神或上帝的本质,而神或上帝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是人自己异化了的自我。人创造了宗教,却又成为宗教的支配物。他不仅应用缜密细致的哲学推理对上述观点提供哲学和认识论的论证,而且进行了深入的心理学分析。
首先,费尔巴哈认为,具有宗教信仰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没有宗教,只有人有宗教,因此我们只有在人性中才能找到宗教的本质或根源。人之异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意识”,具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当作对象的那种“意识”。它超出于个体的界限,故不是有限的,而是无限的。人的这种异于动物的本质就构成了宗教的基础和宗教的对象。费尔巴哈指出,宗教的神或上帝,本质上就是人类所特有的无限性的自我意识的投射和异化,人的自我意识的性质和内容如何,它异化出的神或上帝便具有相同的性质和内容。在费尔巴哈看来,人的自我意识的本质内容,主要有理性(思维、认识)、意志(愿望)、心(爱)三个方面,因此由自我意识异化出来的神或上帝,其属性和规定也无非是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他说:“诸神执行了人心的法则。诸神乃是充实了的、肉体化了的、现实化了的人愿———乃是人心或意志的已经破除的自然限制,乃是不受限制的意志的实体,乃是体力与意志力相同的实体。……一个人凭藉着上帝所做的事,实际上就是他自己所做的事。”①至于宗教何以出现自然宗教、多神教、一神教等类型,费尔巴哈指出:“人崇拜的神所以有种种不同,只因为他们给予人的福利有种种不同,只因为他们所满足的人的本能和需要有种种不同;宗教的对象所以有种种不同,只因为与此对象有关的人性本质具有种种不同的才质或能力。”②
其次,费尔巴哈并不满足于对宗教的本质进行哲学性的分析和说明,他还进一步对人为什么产生宗教异化现象的主观基础和心理根源进行了考察。在《宗教的本质》一书的开头,费尔巴哈就提出他关于宗教之基础和根源的基本观点,认为人的依赖感就是宗教的基础。所谓宗教源于人的依赖感,本是施莱尔马赫的命题,黑格尔虽对此不以为然,但费尔巴哈却认为施氏的命题是符合各民族宗教史的事实的。他还指出,宗教本质上就是对我之为我的崇拜与信奉。而依赖感的根源,便是人类的利己主义,没有利己主义的需要,也就没有依赖感。倘若人不需要自然界就能生存,他也就不会依赖于自然界,也就不会把自然界奉为崇拜的对象。而且对于一个对象,人愈是需要,人就愈加依赖于它,它也就愈加操有支配人自身的权力。但是,对象对“我”的这个支配权,本身就是我的需要的一种派生物。依赖感,正是对于某个对象的需要,是企图支配、占有此一对象的利己主义的表现。在费尔巴哈看来,人的利己主义的需要就是宗教产生的最后根据③。费尔巴哈还指出:“从无中创造出世界、并且可以任意再使世界化为无有的上帝,不是别的,就是人类抽象力和想象力的实体。”④自身的需要加上人类的想象力最终“异化”出了上帝。
(二)贝格尔的宗教异化观
作为宗教社会学家,贝格尔坚持从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中来探讨宗教现象。他认为,每一个人类社会都在进行建造世界的活动。贝格尔所谓“建造世界”,实指人类构筑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广义的文化系统。社会是文化之一部分,因而社会的形成也是人类建造世界的活动。这是一个充满辩证关系的过程,是宗教为人们搭建“神圣帷幕”的过程,它包括三个步骤:外在化、客观化和内在化。
外在化,就是人通过思想和行动创造实物和文化元素,影响并塑造我们所处世界的过程。所谓客观化,指人类肉体和精神的创造物一旦产生,就具有了外在于其创造者并与之不同的事实性,有其自身的逻辑与个性特征,而创造主体会失去对它们的控制甚至受制于它。内在化,则意味着人将客观化了的事物从客观世界的结构再次吸收进自己的主观意识结构,于是它们就既是外在的实在,又是内在于人自己意识中的现象。这三个步骤是浑然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按照贝格尔的说法,外在化是一个必然过程,因为人的生理基础是“未完成的”⑤,也就是说,人体的天生结构不能完全适应其生活方式的要求,既不具有特殊的确定的功能,也未被导向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环境。于是,人自始至终处于“赶上自己”的过程中。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制造了一个世界。同时,也只有在人自己制造的这样一种世界中,人才能有自己的位置和实现他的生命⑥。人类世界的建立,为个人规定了得到社会全体成员共同承认的意义,每个人都要接受社会对他的指导、控制以及保护。否则,个人就会丧失其身份和意义,陷入“失范”之中,这将对人造成一种巨大的恐怖与威胁。贝格尔由此推论,人类建造世界的基本宗旨,就是建造人天生所缺乏的那种严密结构,即秩序和规则。秩序化和规则化的主要作用,就是提供抵抗恐怖的避难所,而宗教正是一种“用神圣的方式来进行秩序化的人类活动”,为人类搭建起一张神圣的帷幕。这也正是贝格尔对宗教的解释和定义。可以说,在人类建造世界的活动中,宗教起着一种战略作用。宗教意味着最大限度地达到人的自我外在化,最大限度地达到人向实在输入他自己的意义之目的,宗教意味着把人类秩序投射进了存在之整体。
贝格尔还进一步指出,人类通过自己外在化的投射所建造的人类世界,尽管具有了外在于人的客观实在性,但它始终残留有人性的弱点而表现出天生的不稳定性,它无时不受到人类的自私自利和愚蠢行为的威胁。为了减轻这一威胁,人类社会始终在进行着维护世界的努力,通行的方法是采用社会化、社会控制和合理化等手段去证明这一社会的合理性。其中合理化论证是最重要的,社会化和社会控制可以说是对它进行的补充。贝格尔认为,宗教一直是历史上流传最广、最为有效的合理化工具,其原因在于它能把经验世界不稳定的实在结构与其神圣的终极实在紧密地联系起来,超越人类意义和人类活动的偶然性和脆弱性,把人的世界置于一个神圣而又和谐的秩序之中。贝格尔指出,无论一个社会的秩序化、社会化多么成功,总会有偏离的倾向和存在。宗教则干脆宣布客观社会中的无秩序就是与吞没一切之混沌的原始黑暗势力签订的契约。对于个人意识中的那些不可避免的边缘情境,如每个人大约二十小时就可能出现一种“噩梦般的”思想以及每个人都要面对的死亡等激烈挑战,宗教根据一种包容一切的神圣实在和一次又一次的宗教仪式来证明或提醒一切边缘情境的合理,使其在有意义的宇宙之内获得一席之地,从而使人脆弱的心理获得满足的同时,也为社会“看似有理的结构”获得某种稳固的基础。
从贝格尔关于宗教制造和维系社会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宗教合理化作用的一个基本诀窍,就是把人的创造物转化为超人的或非人的客观实在,使人造的社会从非人的产品的角度得到了解释。宗教何以做到这一点?它的合理化论证的基础何在?贝格尔认为宗教在人建造世界和维系世界的活动中所起的历史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宗教内部的那种异化力量。通过异化过程,个人与其世界的辩证关系在意识中失落了,也就是人与其世界之间的实际关系被颠倒了。作用者成了被作用者,创造者仅仅成了产品,活动本身也逐渐转变成了过程、命运或宿命。可以说,异化是客观化过程的过分延伸,通过它,社会世界的(活生生)的客观性,在意识中转变成了自然界的非人的客观性⑦。在贝格尔看来,宗教异化力量是其合理化论证、神正论等功能发挥作用的基础。通过异化功能,宗教把人的产物变为超人的或非人的东西,使人的法则变成了神圣的秩序,或者至少是从人之外获得了意义的实在。他说:“宗教假设了人的世界之外有一个世界,宗教体验中的神圣者,其特质之一就是区别于人的相异性,表现为一种不同于世俗的人类生命的存在物。这种相异性,正是宗教敬畏感的核心,神秘的畏惧感的核心,对那完全超越人的所有方面的东西的崇拜的核心。”⑧其实,这些神圣者或相异性的感觉不可能在人的经验范围之内得到证实,它们无论在终极方面会是些什么,但在经验方面,都是人的自我投射,是人类自己活动的产物。人类在自身的外在化过程中把人的意义投射到宇宙之中,这些投射被客观化了。这些宗教意义的客观化是被创造出来的客观化,而且含有外在的压倒一切的意义,因此可以说,宗教的意义也是人的异化的投射。按照贝格尔的观点,恰恰是在异化的作用下,宗教的神圣帷幕对人造物进行了包装,阻碍任何从人的角度去理解它,于是出现了神人对立的两极世界。人生活在自己亲手建造的世界上,却仿佛注定要依靠那完全独立于他们自己的世界的力量才能活下去,对自己的产品产生敬畏和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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