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制度对宋元瓷业生产与产业发展的影响
1.1税收制度影响瓷业生产者的价值取向
《陶记》记述官府按窑炉烧成容积的一定比例征收窑业税。刘新园先生对此的解释是,当时瓷窑课税征收于产品烧成之前,官府并不考虑瓷器在烧成中的风险。即是说,瓷器一旦在烧成过程中,温度以及气氛控制不周,则极有可能前功尽弃。因此说这样的征税制度很不符合常理。不合常理之处在于,窑业税不是按照瓷窑实际的烧成产量,而是按照瓷窑容积应该达到的产量征税。
如果说,税收征纳于窑炉烧成之际,那么窑业主必然要承担烧成中的风险。按上述税制计算,成品率越高,窑业主的收益就越高;反之,成品率低,收益也就越低。因此,窑业主为尽可能增加收益,只能设法通过增加产量,降低相对次品率。为此,窑工采取从北方定窑传播过来的“覆烧法”将产品依次叠置,以增加单位容积的装窑量。但同时,因为此种装烧方法采取芒口叠烧,碗盘边沿无釉,而影响了产品质量及美观,售价想必也相对低廉。当然以上分析,仅就碗盘而言,其他器物需要另行考虑。此种税制对工艺的改进也存在另外解读。正是受当时税制影响,致使景德镇窑炉形制发生改变,由宋代龙窑发展到元代中晚期的马蹄形窑。此项窑炉改进结果是,窑炉长度缩短,烧成空间变小,烧成温度提高,窑温更易控制。
从而产品品质和附加值也相应提高。无论哪一种分析,都说明税收制度促使聪明的窑工设法通过改进窑炉结构或者装烧工艺,来提高产品品质或产量,其最终目的无不是增加烧成收益以抵消高税赋带来的损失。当然我们还不清楚的是,在制定这样的税制之前,税务人员与窑业主是否共同商议过,一定的瓷窑容积究竟应该达到多大的产量,或者是否理性地考虑过瓷窑烧成时的风险概率,借此折算出一个常数,以扣除因烧成风险而造成的损失。至于课税比率《,陶记》虽然没有说明,也未发现相关文献记载。也许,官府会以丈量所得的瓷窑烧成容积,计算出应该到的产量,再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税额,将会更加合理。
1.2税收的针对性强,规模大
北宋初期景德镇就因瓷业的兴盛而设置监镇,管理税收。通过《陶记》以及《元典章》的记载可知,当局针对瓷业专门制定了详尽的税制和征收办法,这样可促进税收效率的提高。随着产品质量和镇瓷名气提高,市场需求量也相应提高,并不断扩大景德镇的制瓷产业规模。这些情形《陶记》的开篇有所反映。刘新园先生通过考证《宋会要辑稿》和《元典章》等文献,对有关景德镇宋元课税收入内容,说明景德镇在此期间课税地位的不断提升。他指出“按《陶记》提供的数据,南宋时代景德镇每月交纳的杂税与附加税为三一一五多缗以上,一年就至少需要交三万七千余缗。如果把这数字和《宋会要辑稿》中记过的熙宁十年(1077年)景德镇全年的商税三千三百三十余贯相比,南宋时代一年的杂税竟然比北宋全年的商税高十一倍”。而到元代,在有记录的全国设有税务机构的一百七十四个地方,景德镇竟然位列一百七十三位,全年商税达到五百锭以上。其行政地位,也与税收贡献相应得到提升,元代时达到正八级,乃至与饶州路平级。由此看,景德镇通过制瓷业的兴盛带动了市镇经济的不断发展。
1.3杂税过多造成政商关系的紧张
《陶记》记述:“上司限期稍不如约,则牙校踵门以相蠹蚀”;“狱失其校,权官散分,迩来猾商狡侩,无所惮怖”;“土居之吏,牢植不拔,殆有汉人仓库氏之风”。可见《陶记》作者写作之时,景德镇瓷业生产和商业环境比较恶劣,杂税过多,赋税过重,加上官吏催逼,商人不得已逃税避税。显然,官商之间矛盾加深,不利于瓷业生产和商业发展。此外,《陶记》记载“又闻镇之巨商今不如意者十八九,官之利羡乃有倍徙之亏”。作者又记述当地官员经营瓷器的现象极为普遍。宋代官吏俸禄不高,因此政府默许了官员经商的做法。在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官吏经商,与民争利,必然会打击工商业主的积极性,以至于缺乏投资经营的意愿和热情。因此,税收制度稳定、明确与公平,对一段时期内工商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1.4税赋过重造成征收困难
《陶记》记载“予观数十年来官斯者,无不有州家挂欠之籍”。“挂欠之籍”也许来自两方面,一是税收官员不能完成期限内的税收任务,二是拖欠应收而未能足额征收的税款。《陶记》写作时期是一个赋税不断加重,税收制度缺乏合理性和稳定性的时期。从事瓷业的工商业主经营营利空间被压缩,实力较小的经营者可能面临倒闭破产的境地,原有产品质量普遍下降。如此情形,导致更多经营者因赋税沉重而拖欠税款。瓷器品质下降,市场销路不好,就会明显感受到来自其他窑场的竞争压力。以上分析表明,当税收制度处于宽缓、明确与合理的时期,陶瓷产业不仅会蓬勃发展,还能带动城镇经济规模的整体提高。而税收制度缺乏合理性,且税赋沉重时期,则会导致各种阻碍瓷业发展的弊端。
2当代景德镇陶瓷产业的现状
近二十年来,景德镇陶瓷产业可以说正经历一次历史性转折。在这一过程中,景德镇瓷业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从现代工业化生产向传统手工业回归,产业形态发生复杂变化。向传统手工业的回归并不是简单地重复传统,而是具有新时代的鲜明特征。
2.1手工制瓷作坊的涌现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国有大型瓷厂的关停,原有国营瓷厂员工立即面临再就业的窘境与方向抉择。一部分人租赁承包原有工厂的部分厂房设施,成立个体私营企业继续生产。而一部分凭借技术、营销经验,因陋就简地开设手工制瓷作坊。经过二十年的前进摸索,如今景德镇拥有众多大小不一的私营手工制瓷作坊。或集中、或散布于城市的各个区域。制瓷业是一个工序繁多,对生产合作有着较高要求的产业。而景德镇正拥有这样的生产经营模式的传统。从原料制备、产品成型、装饰彩绘、烧成、营销等一系列的生产分工,自宋代就已逐渐形成。私营个体作坊由于财力有限,实力单薄,所以无法形成大规模、全产业链于一体的工厂。因此也难以产生强有力的社会效应,进而缺乏当代陶瓷产业的话语权。如何获得话语权,实际上也是提升自身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的关键所在。
2.2陶艺家、大师工作室的形成
景德镇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出现过许多极有名气的制瓷艺人,明代浮梁流霞盏昊十九(号壶隐道人)、清代雕瓷艺人刘炳荣,及民国的“珠山八友”为代表的陶瓷名家等。他们开创了景德镇名家创作的传统。如今,陶瓷材料作为一种重要的艺术创作载体和语言,吸引了大批艺术家、陶艺家在景德镇设立工作室。产业转型后,景德镇找到一条也许适合自身发展的途径。由于各个作坊之间分工明确,相互合作,使景德镇成为全国乃至世界上手工制瓷生产条件最为便利的城市,从而吸引了大批来自全国各地以及世界各国爱好陶艺的人士,因此也有“景漂”之称。这些陶瓷艺人的到来,丰富了景德镇陶瓷艺术创作的理念,为其注入了生产活力,使之具有开放性。当然,众多独立的工作室和作坊也为城市带来整体规划管理的难度。此外,对政府的税收征缴工作也是考验。城市发展应是管理者与民众通力合作的结果,作为城市居民的个体经营者和艺术家,如何在取得声名和利益的同时,发挥他们各自的社会影响力,为城市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至关重要。
2.3从“硬”到“软”的制瓷产业
以前景德镇只是手工业产品的生产之地。生产者与消费者远隔千里,消费者很少顾及审美体验与制瓷工艺之间的联系。然而,随着交通与服务业的便利,促使越来越多的游客走进景德镇,通过各种方式体验陶瓷文化,丰富个人生活。一批批热爱陶瓷的人来到景德镇进行陶艺制作、研修和交流。景德镇正面临这样的历史机遇,即超越以往只强调手工业生产的技术思维,将制瓷技艺、设计、审美与瓷业习俗相结合,增强城市的文化“软”实力,使源远流长的景德镇制瓷文化传统进一步得到发扬。实现这种设想,则城市基础和文化设施建设还要不断完善。
2.4文化创意产业方兴未艾
景德镇陶瓷产品以艺术礼品瓷为主,其中包括收藏、仿古、陈设及茶具、餐具等瓷器。生产以中小私营企业和个体制瓷业为主,销售也多为民间个体的流通。此种生产经营模式虽然灵活,但难以形成规模化和社会化效应。因此,近些年,景德镇探索建立陶瓷文化创意园,为众多中小私营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营造一个集生产、展示和营销的平台。虽然这还在发展当中,但已有很好范例,如“归然”、“乐天”大学生陶瓷文化创意集市的发展经验,都值得研究借鉴。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应该是一个集知识,生产和营销为一体,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它不仅服务于当代生活,还能够为城市经济文化发展以及政*财政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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