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行政正副职和各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
(四)带班领导、值班教师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确保联系畅通。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1、学校一旦出现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报火警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值班教师及时切断学校所有电源,以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负责召集学校附近居民组织及时救火。报警后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立即抢救学校贵重物品及重要档案、账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抢劫、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
(2)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3)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当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开展抢救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三、报告与响应
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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