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贵阳合朋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派乙方同志(身份证号:)担任公司法人。
二、甲方所经营的公司盈利或亏损及一切债权债务都由甲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如逾期不还款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从银行每贷一笔款:100~400万元(含400万元),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1。5万元;500万以上,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万元。
四、根据甲方所经营的公司经营情况,乙方需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及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银行还款期所到之日,若逾期,本协议可根据甲乙双方口头协商继续合作,本协议仍有效。
六、若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火灾死亡等,本协议自动失效;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撤销本协议,本协议终止。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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