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受理条件
插班意思是学校根据转学生的学历和程度编入适当班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龙华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受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龙华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受理条件
(一)原则上只受理深户;
(二)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
(三)学区范围内;
(四)原则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插班。
备注:
1、以上四点需要同时满足哦,还需要按规定提交材料。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教育优待、优惠对象是享受深户同等待遇申请学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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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学校:
根据前期转出情况的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部分学校个别年级可能有学位,名额视学校最终学位情况而定,拟受理插班申请学校名单如下:
1、龙华中心小学、清湖小学、上芬小学、民顺小学、行知实验小学、龙华区实验学校、丹堤实验学校、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潜龙学校(小学部)、玉龙学校、和平实验小学、行知学校(小学部)、鹭湖外国语小学、教科院附属小学、库坑小学,以上学校接受居住在学区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2、龙华第三小学(地址:华胜街668号龙华执法队停车场):接受居住在龙华街道范围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3、龙华第三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地址:龙华区环观中路20号原党校):接受居住在观澜街道、福城街道、观湖街道范围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录取原则:
按“先类别后积分”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从外省市区转入龙华就读的龙华户籍学生),空缺学位录满为止,不保证就近安排和能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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