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中国学校教育大体上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三个阶段。其中,中学又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就是初中,高级中学就是高中。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兰溪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兰溪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1、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小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备案。
2、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3、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4、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5、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
6、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早晚与招生录取结果无关,建议家长无需挤在开放第一时间集中报名,可避开高峰,错时登记。
拓展:
一、报名条件
1、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3、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小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入学。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招生政策,推进公办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四)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
强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居住证挂钩制度,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作为其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条件,统筹解决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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