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是有节奏、有韵律并富有感情色彩的一种语言艺术形式,也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基本的文学形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诗歌流派的介绍,欢迎参考阅读!
新国风
新国风即国风精神在新时代的体现。新国风的基本定义是:秉承“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传统精神,站在民众的立场,用凝练的语言、流转的韵律、表达抒发自己对于当代生活的切实感悟,并力求达到晓畅明白却又内蕴深厚的艺术效果。
“五四”派
现代诗歌是“五四”运动以来的诗歌,其主体是用白话写作,以打破旧诗词格律为主要标志的新诗。最早试验并倡导新诗的杂志是《新青年》,1917年2月2卷6号上刊出胡适的白话诗8首,1920年胡适《尝试集》出版,是第一部白话新诗集。代表初期新诗最高成就的是浪漫主义诗人郭沫若,他的《女神》中大部分作品写于1920年前后,传达着五四狂飙突进的时代精神,开一代诗风。
1926年围绕北京《晨报》的《诗镌》,集合了一批立志要为新诗创格律的诗人,其中有闻一多、徐志摩、朱湘等人,他们随后还创办了《新月》和《诗刊》,“新月派”由此得名。新月派诗人中闻一多的理论最为完整明确,他主张诗应当有音乐的美(主要指平仄,音韵),绘画的美(主要指词藻,色彩与意境等),建筑的美(主要指诗节句式的匀称整饬),总之要“理性节制情感”,带着“镣铐”来“跳舞”,这是对诗人更高的审美要求。
新月派
现代新诗史上一个重要的诗歌流派,该诗派大体上以192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自1
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主要成员有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孙大雨、刘梦苇等。他们不满于“五四”以后“自由诗人”忽视诗艺的作风,提倡新格律诗,主张“理性节制情感”,反对滥情主义和诗的散文化倾向,从理论到实践上对新诗的格律化进行了认真的探索。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张,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因此新月派又被称为“新格律诗派”。新月派纠正了早期新诗创作过于散文化弱点,也使新诗进入了自觉创造的时期。1927年春,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等人创办新月书店,次年又创办《新月》月刊,“新月派”的主要活动转移到上海,这是后期新月派。它以《新月》月刊和1930年创刊的《诗刊》季刊为主要阵地,新加入成员有陈梦家、方玮德、卞之琳等。后期新月派提出了“健康”、“尊严”的原则,坚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现的、贵族化的“纯诗”的立场,讲求“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谨严”,但诗的艺术表现、抒情方式与现代派趋近。
“三美”中的音乐美是指新月派诗歌每节韵脚都不一样,好像音乐一样。建筑美是指诗歌的格式好像建筑一样。绘画美指的是新月派诗歌的每节都是一个可画出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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