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转载了一篇非常喜欢的文章《此生,愿做低眉的女子》。
不久后,有友人问,何谓低眉?
我不禁莞尔,何谓低眉?低眉?低眉,它应该就是字面意思啊。
说实话,阿清我大大咧咧,总是眉毛上扬的时候多,但,我真的低眉过,真真正正地颔首低眉。
话说那年,我和儿子一起去北京玩,一个相识多年的博友请我们吃晚饭。说是晚饭,其实已近午夜21:30,差不多是宵夜时间了.
按惯例,一过20:00我就不再吃东西,但那天我不吃不行:第一,我们还真没有吃晚饭;第二,等下我和孩子要住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别说吃饭,也许怎么从住处下来,对路痴的我来说,都是个大大的问题,而我包里除了几块防止低血糖的饼干外,再也没有可以果腹的东西。
然,那顿晚餐的确吃得非常、非常难忘。
上网多年,第一次和一个博友,如此近距离地吃饭,而且吃的是西餐。
不想多吃的我,就拿了一杯冰淇淋和一根玉米。朋友听说我胃不好,马上起身为我接来一杯热哄哄的红茶,边递边说:“喝,趁热喝,红茶暖胃呢。”
就这样,我和博友面对面,孩子和他的孩子面对面地坐着吃饭。
当时的我觉得那么不自在,那么地作(真是应了一句话,no zuo no die):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地和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一起吃过饭,从来没想到,天南地北的我们,真的可以见面、说笑、吃饭……
所以,我始终不敢抬头,不敢抬头看对面的朋友,我自始至终都是小口小口地吃着冰淇淋,小心翼翼地吃着玉米,生怕让人看出我的拘谨与束缚。
等到喝红茶的时候,更是小口、小口地抿着,生怕惊动了正在大快朵颐的他们。只是偶尔,偷偷透过杯子的缝隙,看一眼正在埋头大啃鸡腿的他们仨……
那顿饭,我们吃了大半个小时,但我始终低眉颔首,不敢抬头,怕博友看出我的不自在,更怕博友看到我狼狈的吃相……
低眉、低眉、低眉……
低眉,就是那晚初见你的唯一模样!
这是后来友人给我写的一篇小文:
后来终于有了机会,得近小姐芳泽……虽然七月的骄阳似火,人人都被晒,可我看到的是纯洁美丽的真。“真”一举手一投足都显出了美女的妩媚……听说呢,好像呢,还是才女……当然不是那种会打字就称才女的才女……听说呢,人家还能写文章呢。我的故事多多,回想下大约前后好多年,阅人好好多了,真想一一说给才女听,兴许才女会把我的故事写成书,传之于世呢?那俺不就出名了吗?兴许说着说着就勾起才女的故事,也能说给俺听听呢。彼此的故事都讲过了之后又会说啥呢?实际上啥都没说,俺呢,连吃20盘羊肉,喝了大约七杯代酒的饮料---做出一副豪爽洒脱的样,其实把人家看了个够。
哎,听人家说,女人最好,爱的是这一个;男人坏坏,爱的是下一个;要我说男人更坏坏:爱的是每一个。
爱,总是让人说不清道不明。但身在凡尘的你我,又怎能避开“爱”?既然爱无处不在,那就让我们直面爱,用心来书写“爱”的前世今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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