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看他写字,微微皱起的双眉,轻轻翕动的鼻翼,专注的眼神,岂止好看,是性感。更何况,他写得一手好书法。字沉稳得让我固执地相信他的内心,定如松树般隽永遒劲,流水般温柔多情。我因感觉而心动,却因字,爱上他。
音乐弥漫在咖啡厅,慵懒的夕阳透过落地玻璃有点浑浊而颓靡。他写字,我看窗外凋敝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毫无生气,很难让人相信,饱含盎然春意的转机,就藏在这些枯瘦老朽的枝干里。
我闲得看景,信纸被他的左手轻遮,我望不到只言片语。我只安静地,期待被墨汁浸润的惊喜。说的话太容易消逝了,即使停留得时间再长,也挡不住记忆擅作主张的任性篡改。白纸黑字写下,他身处的状态、怀有的心情、流过的念头,只会淡去却不会消亡的笔迹,便被记录,被保存,被反复阅读。
他重视信的内容多于材质,孩子般的率真让我着迷。就像现在,柔弱的餐巾,正努力吸附饱含绵长爱意的墨水。它越墨黑如夜,这情就越浓。他出差,用飞机上的垃圾纸袋传递来高空的思念;他流连异域,用一个印满外文的饮料盒转达来急不可待想与我分享的喜悦。盖有不同邮戳的信封和明信片,从他的手飞抵我的手中,需要经过时间漫长的加持:邮票加身,邮筒无声的收纳,被陌生的双手挑拣,然后,穿越千山万水而来。任何懒怠或者意外的波折,都可能导致邮递的失败。安然抵达时,我深知它已经过几重考验,不可预知的灾难的隐蔽潜伏,使得任何一封情书事实上都有可能成为绝笔。
青春期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来自我暗恋许久的男生。想不到埋藏心底的感情会有回应,我曾伤春悲秋地以为它只是一段落花流水的追忆。突如其来的喜悦,让我心如小鹿乱撞,却故作清高端着架子没有回应。看到他眼神里倍受伤害的无辜,胸腔似手风琴一样欢快地迸出飘漾的音符。从爱的施予变为收受,我希望爱我的人因为心有所属而心神不宁。我把信藏于枕头底下,夜夜睡在他用文字精心构筑的空中楼阁上,满心欢喜。
不久,东窗事发,妈妈在给我整理床铺时发现了这一封语焉不详的信,令我欣悦的那些青涩词句成了早熟叛逆的证据,珍藏于心底的情感不再是独享的秘密,被拎出来,公之于众,我恍然间对他失去了所有好感,余下的,竟是埋怨和憎恨。恨他的任意妄为给我带来麻烦,恨他的自作聪明造成我的困扰。其实,妈妈并没有严加逼问和指责。奇怪的是,被她戳破之后,我对那个男生的想象逐渐淡去了。或许,年少时的爱恋,本应属于一个人不问结果的暗香浮动。
沿着他设置的折痕打开信纸,他会写些什么?或者,他写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看到什么。想看到心跳的表白,他却平淡如水地讲昨日的生活;想知道他的起居饮食,他却大段表白炽热之词。现实与想象,敏感的人擅长在字里行间寻找爱或者不爱的蛛丝马迹。困囿于天性的懒惰和健忘,我们需要具象的事物,回忆起那些曾经珍视而后遗失的碎片。
阿兰。德波顿说:"我们先有爱的需要,然后再爱一个特定的人。"最理想的伴侣,也许只是因为他恰好满足了我们藏匿深处的欲望与假想。
曾经的懵懂喜欢渐行渐远,情书落在纸上,那一方浅薄的餐巾,他的笔力没太多的发挥余地,但我轻易就原谅了他——令人赏心悦目的字迹,就像一个绝世美人,你因她城池尽失,却依然希望在她的怀中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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