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并不是一位伟大的人,她只是一个活了70岁,连县城没有踏进一步的母亲。但她为儿女们做的点点滴滴,却构成了一部伟大的人间母爱交响曲。
让自己的儿女一个都不能少。这是母亲在灾荒年代,时刻都挂在心里的一个心结。正如母亲所愿,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1958年成立“大食堂”,到1961年撤消“大食堂”,我们兄弟姐妹八人,在母亲费尽心血的关照下,全部都活出来了。这是母亲操碎心的结果。
虽然,那时我们兄弟姐妹多,缺吃少穿,但无论怎么挨饿,母亲总是不让我们吃那些对身体有害的食物。母亲说,吃野菜只能吃对身体没有害处的野菜。在最受饥饿的那三年,母亲只弄些诸如红苕藤叶、黄荆叶、胡豆叶之类的拌饭吃,不让我们兄弟姐妹吃什么树皮、地捡皮、观音土之类对身体有害的东西。
记得1960年春荒时节,大食堂几乎开不起锅了。早饭,是能照见“人影”的苞谷糊糊;中饭是每人三两苞谷面拌红苕渣蒸的干饭,那红苕渣是用头年在地里烂了的红苕,在用磨子磨成粉末后晒干了做的,吃起来苦茵茵的;晚饭又是早饭一样的稀糊糊。
天天如此,再加上一点油星也不沾,两个妹妹已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母亲好心疼我和两个幼年的妹妹。成大食堂时,生产队将每家每户的锅、瓢、碗、盆都收归了“公有”,规定再不允许谁家有“炊烟”升起;如果发现,生产队长都要亲自撵到家里,不仅要将煮东西的锅或盆砸烂,而且晚上还要将家庭主要成员弄到队部进行批斗,甚至挨打。如此规定后,再也没有人再敢在家里煮东西吃了。
母亲看着我们最小的三姊妹如此消瘦下去,她似乎再顾不得那么多,她想尽现在的人怎么也想不出来的办法,在晚上夜深人静时,用她偷偷藏在一个鲜为人知的、也是家里仅剩的一只大“陶瓦罐、架起三块石头支起一个临时的灶,煮出一些诸如刺盖菜、鹅鹅肠、折儿根或者胡豆叶、黄豆叶、红苕叶、黄荆树叶之类的野菜给我们吃。
即使到了下半年,不是春荒了,因为定了量,生产队的“大锅饭”也是吃不饱的。如此,母亲就隔三岔五地煮一次,有时煮的还是毛豆角、红苕、洋芋之类的东西,才没使我的两个当时才分别三岁多、一岁多的妹妹饿死。对这些记忆,我分别写了《吃野菜的童年》、《怀念野菜》、《刺盖菜开花》等多首诗歌。我在《吃野菜的童年》中这样写道——
不是我喜欢回味苦楚/而是当今许多的人/都生活在蜜缸中/健忘已似乎成了这个时代的/一种伟大的时髦/因此我把那些吃野菜的童年/说出好让那些不知道饥饿的/孩子们——知道//……
记得那时吃什么野菜都可以,母亲就是不弄“观音米”我们吃。其实,“观音米”不是米,那是一种很细腻很粘绸的白泥巴或黄泥巴。吃了“观音米”,屙不出来屎。但我在公元1960年,记不清是哪一天,有幸吃过一次“观音米”粑粑。那是隔壁叔父家的何婶婶,不知在哪里挖来了“观音米”煎成了粑粑。她说给母亲尝一尝。我说:“我也要吃”。婶母就顺手给了我一个,那粑粑里还洒了野葱花儿,吃起来还真有点儿香呢!
就是吃的这一个观音米粑粑,使我在后来的几十年人生岁月中,常常忆起,它似乎成了我的一种“精神财富”,也成为了我人生之路的一种原动力。对此在2001年,我曾写过一首叫《感动》的诗歌:其中最后一节这样写到——
在遥远的儿时/婶母送我一个/观音土拌葱花,烙熟的饼/虽然实在难以下咽/但总为我饥饿的童年/增添了一丝回味的温馨//
当时两个妹妹太小,她们还不知道自己去寻找能吃的东西,所以她们比我更瘦。而我当时已经快满八岁,在肚子饿得实在难忍的时候,记得在二、三月间,我就和几个同龄的伙伴,常常勾着腰,悄悄钻进正在开花结荚的豌豆丛或者胡豆地里,身子匍匐在地,偷摘豌豆荚和胡豆角吃。吃得津津有味,吃得心安理得,有时一蓬豌豆丛里的还带着花瓣儿的豌豆荚“仁仁儿”,也被我们摘下吃了。
到了1961年,年初的春荒,仿佛日子更加难熬了。
我家最小的两个妹妹由于长年因吃不饱饭,再加上好久吃不到“、一片肉,甚至沾到一滴油星,母亲眼看着瘦成皮包骨头的两个妹妹快要死了,这时母亲似乎也顾不得那么多,她要孤注一掷挽救我和两个妹妹。
记得那年在生产队的麦子刚刚“泛黄”即将成熟、但还没有完全成熟时,母亲多次摸黑去地里“偷扯”一捆抱回家后,用手一穗一穗地搓出麦粒,然后用瓦罐子煮了我们吃。
像这样的事情,在当时可以说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
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有一个晚上,差不多过了半夜,反正夜已经很深了。母亲正在摸黑给我们几姊妹用瓦罐煮红苕吃。夜很黑,母亲不敢点煤油灯,在我们几姊妹摸黑吃得正香的时候。突然,我听见隔壁何婶婶家比我小三岁多的一个小名叫右全子的兄弟,很大声地喊出了一句“毛豆各各要……(俗语,各各即角角的意思,即黄豆荚)”的话。
母亲当时与父亲悄声地说:“你听,他们也在偷煮队里的黄豆角吃!”当时,大概正是农历八月的下旬,坡上的黄豆已经全部饱米了,为了不让孩子受饿,特别是单家独户的人家,哪家都会想得出让孩子不挨饿的办法。
记得母亲为了我们,还有一件更大胆的事情。我们家在1958年入大集体时,曾经有一只母羊连同锅、瓢、碗、盆也一起交到了生产队,但羊还是由我们家放养。
1960年那只母羊下了两只羊崽,到1961年大概二、三月间的时候,那两只羊崽每只都长到了50多斤。一天下午,母亲就我叫将其中一只长得较肥壮的羊,用绳子拴到我家门口那个小地名叫“司家河”的悬岩边。因为“司家河”一带没有住家人户,当等我走后,不知是母亲还是父亲就将那只羊故意推下了悬岩(这是很久以后母亲自己说出来的。记得当时母亲还开玩笑:‘强盗’三年不偷,自说……)。
到天黑的时候,母亲就叫父亲将那只吊死的羊,悄悄弄回家,依然用那个大瓦罐烧了一罐开水,将羊烫了,拔掉羊毛,趁夜煮了一罐香喷喷带皮的羊肉,让我们兄弟姐妹饱餐了一顿。
但是,这事还是被生产队知道了。这件事不知是谁告了密,还是其它什么原因被生产队知道的,现在已无从知晓了。
我记得,第二天早晨,天还没有大亮,队长就带着一帮人马,气势汹汹地闯进我家,将我的母亲大骂了一顿后
,还说要罚款50元。同时,他们还把剩下的大半边羊肉连同母亲弄到生产队里算总账。
天哪,那个时候母亲到哪里去弄钱?
那天当队长刚闯进屋痛骂母亲时,我吓得整颗心都在咚咚直跳,仿佛要从胸中蹦出来似的。还好,后来处理的结果是:羊是自己“吊死”的,也是我家放养的,由于是“一大二公”,谁家都没有钱,而且还剩下了大半边羊肉没有被我们吃掉,母亲只是挨了一场批斗,但母亲遭批斗的情景至今我也不知道。这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大食堂三年,由于母亲想尽了各种办法,少让我们兄弟姐妹挨饿。所以到1961年下半年撤消大食堂时,我们兄弟姐妹八个人,一个都没有少,都熬过了那段在我的人生记忆中最艰难、最难熬的日子,全部活了下来。
1988年,母亲过世后,我写了几十首怀念母亲的诗,但无论怎么写,似乎都不能写出母爱的伟大。正如我在《回到故乡》最后一节所写——回到故乡/纸短情长/纵使写一百首诗歌/也道不尽对母亲的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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