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记忆的优美散文
《独家记忆》是一首歌,陈小春的,算是老歌了。这首歌旋律带着伤感,歌词也是很悲伤,听着听着就会心生感伤。尤其是下雨天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候,就喜欢在寝室里空无一人的时候,单曲循环这首歌,感悟心田的点点滴滴。
这些点点滴滴,便是我的独家记忆了。我的独家记忆无关这首歌,只是记忆。记忆里有风,有阳光,有雨水,有云朵,也有蓝天和音乐,囊括了许多的美好,却偏偏没有这首歌。所以说,人的记忆往往是这么个奇怪的东西,奇怪到甚至与事实的与脱节,也能构筑出一个自圆其说的世界。
还是说说这些点滴中的一个吧。那个记忆很遥远了,泛着旧时光的黄,在微风中随风摇曳,像是随时都要离去似的。不过,不管刮多大的风,下着如何大的雨,它都没有被刮走,或者在雨水里分崩解析。它有着最顽强的生命力。但是,我一直不明白的是,它的顽强的生命力是源于我的眷恋,还是他的不舍,又或者是,我们相依为命。假使硬要我做个比喻,也许便是水与鱼的关系了,我是水,不能没有鱼,不然生命毫无光泽。
这个记忆发生在07年的秋天,现在听起来很遥远的那个时候。那时我刚刚初中毕业,上了高一,懵懵懂懂,青涩之极。有着新奇,又有着对初中三年离去的同窗的怀念。那是一种伤感吧。所以,每天的心情处在一个颇为怪异的状态,既喜悦,却又伤怀,既愿意和人群一起喧闹,又喜欢一个人站在教室门外望着远方的樟树,暗自发呆。虽然每天按时上下课,准时吃饭、睡觉,却觉得心情易变如夏日天空,生活一点规律没有。不久,就变得喜欢一个人绕着学校后面的操场走,一圈,两圈,直到天黑去。
这样的日子,就像每天的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频繁地出现在我的高中生活里。整个生活,就像一杯白开水,无,不行,饮之,却乏味。
所幸,这并不是全部。
这一个记忆里,有一个关于吉他的画面,一直留在脑海中,痕迹最深。
那个时候,晴天的中午,在宿舍门口(我们在六楼)的走廊上,我发现有一个我们班的同学在练习吉他。
那个时候,对于吉他的记忆我还只停留在最初始的阶段,只知道吉他有几根弦,大概的模样,发出的是什么声音,其他的,便一无所知。喜欢吉他,更像是意外,只是因为周杰伦的《晴天》里开头的那些和弦的声音。不过,虽然我真的不懂,但是,这不妨碍我继续毫无忌讳地诉说着我的喜欢,就如同我不会说日语也会说日语蛮好玩一样。
因着这一层情绪,我自然而然地就去留意了他,那个弹吉他的男生。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男生呢?现在印象不是特别深刻。那个时候,刚刚开学,对于班上的同学印象都比较浅,莫说认得出相貌,便是连名字都不一定叫得出来;之于他,稍微好点。他爱表现,喜欢着奇装异服,所以,我还是知道他有着体育这个特长的。只是一个体育好的人,竟然“躲”在走廊的一角安静地练着吉他,又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对于特别的事物,我总是轻易地付之于喜悦的感情,接着,就选择了靠近。所以,最终,我悄悄地走进了他,在他旁边蹲下。
他没有拿凳子出来,而是盘坐在地上,背靠着栏杆。微微卷曲的短发随着微风拂动,就像跳动的音符,有着别样的魅力。只是,没有专注于这些飘扬的发丝,视线却又被他专注的神情以及手拿吉他的姿势夺去。这是个多么安静且认真的男生!而他的旁边的吉他谱又为这样的画面添了美妙的一笔,令人不忍打破这画面;起码我不舍得。
过了好一会儿,他似乎才发现我的`到来,对我尴尬地笑了笑。我只是浅浅地回笑,也没有出声。需要出声吗?不需要,出声只会让一种美妙溜走,就像时光之沙从指缝溜走一样,找寻不回。接着,他的右手指开始拨弦,左手指像蜘蛛一般在爬动。简单的几个动作,动听的旋律便开始在空气中张扬。我不能说被这样的弦音醉了,却敢说为这样的“神奇“赞叹了。是啊,我一个从来不会乐器的人,看着一个人用着乐器在我面前弹奏出只能在CD上听到的声音,又怎么能不赞叹呢?
美妙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只是片刻的功夫,便又接近上课的时间了,他便得收起吉他,回去准备了。我稍稍地摇摇头,觉得遗憾,却也无奈。
不过,太阳每天都会从东边出来,我渐渐地发现,每个中午他也会在那里出现,准时的。于是,每个中午,我把这个当成是必修的课,总是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和弹琴之人一样陷入只有乐音的世界。
去的次数多了,我终于忍不住打开了话匣子。一天,一曲完毕,我就问他这曲子叫什么名字。我去的每一天,他都是谈着同样的曲子,我便好奇。他说是《白桦林》,朴树的。朴树?我有点惊喜,因为我也算熟悉,而熟悉的东西在意外之中被提及总有点这种感觉。不过我不知道《白桦林》。但因着朴树,对于这首歌的亲切感便加了几分;更因着他每天的弹奏,对这首歌却喜悦了不少。
不过,对于他一直弹这曲子,我很奇怪,忍不住问他:会不会弹其他的?
“例如呢?”
“《晴天》。”
“不会。”
我沉默一会,接着说:《晴天》听说好难诶!他不置可否,只是嘀咕了一绝“其实也还可以”,就又忙着练他的白桦林了。
其实那个时候,他都还不会和弦。而《晴天》,很多和弦。而对于我来说,美好的东西总是喜欢藏着掖着,不太愿意将他置于光天化日之下。所以,即便我想开口要他弹,却也是没有直接说出口。我总喜欢水到渠成,而不是索求之。
不过,所幸每天有这么一段美妙的时光,那些因离去而积淀的伤感多少少了些。
后来,天气一直出奇的好,蓝天,白云,风高,气爽。不过,因为晴朗,所以没雨水,学校足球场的植被又被破坏得厉害,以至于,每每风起时,就沙尘肆虐。更郁闷的时候,这个时候,偏偏又是校运会的时候,便有点“雪上加霜”的味道了。而也因着运动会,他便减少了去那里练琴的次数。于是,我的心情就像这校园的天气了,既晴却又让人难受。
不过,校运会其实很好玩的,不用上课,整天优哉游哉,就像真正的“闲人”。“闲人”很闲,只是在固定的范围内晃悠,晃悠着,就看见了那个弹吉他的男生冲刺的模样。那是百米比赛的时候。第一次我发现,原来一个喜欢弹吉他的人也会有那样狰狞的表情,就像一个和尚突然在我面前吃肉一样让我惊讶。
我承认我是一个大惊小怪的人,就像承认太阳是从东边出来一样坚定不移。不过,这不妨碍我对于他的印象更深刻,也就更加期待他能够琴技大进,给我来一首《晴天》。
其实,那个时候,我们班喜欢音乐的很多,会吉他的也不缺,也有会弹《晴天》,可我偏偏希望他来弹奏。我想,也许只是因为偶然的巧合下看见他弹吉他,又在不确定的原因下被他弹吉他的画面所吸引,于是,就养成了期待他的习惯。这习惯是一种类似于透明胶性质的习惯,不是不会贴到更好的,只是粘上了,就自有一种粘力存在。
可是校园里沙尘暴越来越严重,校运会结束了,期中考又过去了,他也没有给我弹《晴天》,倒是在班上自弹自唱了N次《白桦林》。
可是,我一直想听的,不是《白桦林》,而是《晴天》。我喜欢《晴天》。
初听这首歌的时候刚刚是暑假。暑假了,当然是在家。那会儿,正好是农忙的时候,几乎就天天需要早起踏着阳光去干活。在去的路上,看着林间倾泻的阳光,看着那些明暗分明的山间,听着悦耳动听的鸟鸣声,心里就想着了《晴天》。一首伤感情感搭配一些很温暖的画面,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而喜欢着这种搭配,更是奇怪了。
不管是不是不可理喻,总之,因着这些,就喜欢了这首歌,并且坚持着,甚至演化成偏执。
但冬天来了,风起了,叶落了,春又绿了大地,夏蝉又在树间鸣叫,我也没有听到这歌男生为我演奏一曲《晴天》。反而,随着时间的逝去,他不再在那里练琴,我也不再去那里静静蹲着,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一切沦为了遗憾。后来的后来,与他,甚至没有了来往。
至此,这一段记忆就随着风沙,沉淀在土壤里,经年之后,才能开出艳丽的花来。只是,那花儿如何美丽,也不能改变关于他的故事的结局。一切就像《晴天》的末尾那一句歌词:还是说了拜拜。
如今,又是一年毕业季,桂香飘香,香气扑鼻。行走在校园里,便不由忆起往昔,心头的那些伤感情绪不由被撩拨,泛滥开来。这满满青春烙印的独家记忆,今已逝去,以何祭奠?唯有珍惜现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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