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野花有一种特殊的情结,这种情结不能为一般人所理解,更不能为异性所理解。
这种情结源于童年。那时,我几乎天天提篮打猪草。要知道,地里除了长草也是长野花的,尤其田梗边的沟渠里,那沟渠里时常流淌着通往各个水稻地的汩汩水流。经水滋润,那沟渠两侧便长出无所动人心魄,惹人心怜的野花儿来。
好多野花在书上是见不到,在街上也是见不到的。只在那沟渠边,真是美极---小小的,细看那花瓣的构造,却是无一多余!
我曾不止一次的用眼细瞅过野花的“裙边”,那小小的裙边,非大自然之手,无以雕刻:很细小的,或圆或锥式的齿痕,把个小花边儿雕饰得那般精致!
我也曾不止一次地认真打量过我摘下来的小野花:天蓝色的、肉粉色的、浅紫色的、花色的等等。但是,我没有能力挑出合适的词汇去形容它们的美。
小的时候我常扎两个马尾巴。看到美极了的小野花,便忍不住摘几朵,夹进辫子里。花儿夹在辫子上,并无人去看,去欣赏。只是,自己知道辫子上有了花儿,心里美滋滋地:仿佛自己一下子美了起来!
长大后,发稍长的时候,我就爱买各种带花的夹子或是发圈。见了有小碎花图案的裙子和衣服也都很喜欢。我的长相一点也不甜美,整个人也没有气质。她们说那样的服饰穿戴在我身上只会显得我更加俗气。
这使得我矛盾起来。这矛盾源自虚荣:我不希望被说成俗气。
我不能通过服饰来满足我对于小野花的喜爱,便只能藏在心里。然而,喜爱就是喜爱,有时是无法抑制的。终于我发现我可以通过袜子略微弥补我对小野花的喜爱---买来带小花的袜子。
妈妈还是姐姐或是其他人,我忘了,总之有一人告诉我:那样的袜子也俗气。
所幸,袜子穿在脚底也没人见着,我便用这种方式,偶尔倔强地表达下我对于小野花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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