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瞧,我那书柜里、茶几上、枕边上……到处都是书,甚至连卫生间里都放了不少的书。读书早已成为我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状态。有一次,去厕所时,我就随手拿了本《简.爱》,结果我才看了一会儿(我是这么认为的),妈妈就喊了起来:“大琪,你上个厕所,怎么要这么长时间呀?”我这才如梦方醒,赶紧拿着书走出了厕所。妈妈见我手里拿着书,便明白了一切,就开始训我了:“又看书,厕所灯那么暗你还看……”嘿……
到了晚上,该睡觉了,可我怎么舍得放下《简爱》哟!不过,这好办,我不是有小台灯吗?想到做到,我赶紧把小台灯藏到被窝里。老妈刚帮我关好门,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小台灯,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不知不觉,我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梦里,出现了简爱与罗切斯先生的精彩对白,简爱的贫苦生活,以及她的善良、她对爱的执着……
第二天早上,妈妈去叫醒我,被子一掀,便发现了我手里还紧紧攥着小台灯与《简.爱》。结果可想而知,妈妈拎起我的耳朵,开始了她的“长篇大论”:好啊,你连睡觉也看书了!你看你的眼睛,才12岁就300度了……
唉,说起我那眼睛呀,也是书给“害”的。从三年级起,我就异常喜欢读书:走路看、睡觉看、吃饭也看。长期用眼和看书姿势的不正确,使我的鼻梁上过早的架上了一副眼镜。我对书的感情是有爱有恨。不过,相比而言,当然是“爱大于恨”喽!因为它带给我许多快乐,教会我如何做人,让我足不出户就能知道天下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是驶向成功彼岸的小舟。所以,我爱读书!
评:小作者开篇直入主题,以家中到处放着书,表现出自已爱读书的好习惯。文章条理清晰,语言精炼形象,撷取生活中的几个小细节:厕所读书忘时间、夜里被窝偷看书,以及因为读书引起的眼睛近视,写出自已爱读书的特点。通篇用语朴实,洋溢着生活的情趣和作者痴于书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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