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讲三个朋友的故事,在我认识的绝大多数正常人中,他们算是运气不错的,仿佛做什么事都比别人来得容易点。作为非理论派、非机场畅销书体系的成功学研习者,在日常生活中我更相信活生生的个体案例,为什么想说他们的故事?是因为我隐约在这几个互不相识的朋友身上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
男一号是我同学的同学。据说他小时候家境贫寒、头脑也未见得聪明,上学时基本是那种无限被欺负的货色。但我认识他是因为他当时是我的老板。除了开会之外,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忆苦思甜,以及无数次地反问我:“你说,在我的同学里,我现在是不是混得最牛逼、最有钱的?”——这是实情。我只能点头称是。在他三十岁的时候他拿到了人生中第一笔风险投资,大约800万美元,从此走上了富裕之路。后来我们评论他,只要你想发财的愿望足够强烈,并且愿意为之努力的话,那么你一定能发财。是啊,他是那种一切事情都为赚钱让路的人,偏偏懂得取舍。在学生时代赚了第一笔6000块的时候就敢拿出5999块去送礼,这种人都是狠角色。就好像洛克菲勒将自己比喻成笼中的狮子,看什么都是肉,看什么都想咬下来一口。
男二号是一个诗人。诗人不是应该都生活不能自理的吗?不是应该都过得很惨烈、很苦逼的吗?但这个人除了胸中自有诗意、一本一本地出版诗集和小说之外,很多时候看起来跟个高级白领没什么区别。也没觉得恃才傲物或跟现实有隔阂,不由让人感觉真正的高人一定是可出世可入世,通晓红尘规则,懂得人情世故,这样才能放心地去追求心灵纯粹。他非常洞悉人心,对此,他表示:自己从小是在一个大市场里长大的,讨价还价、眉高眼低的事儿看多了,一眼就能看出别人的情绪变化,这没什么可难的。这对写诗和做生意,都不是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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