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又抱着一堆样刊和几张绿色的稿费单子上楼,一本本拆开杂志,突然,掉出一封信来,很刚劲的字,写着我的名字,心中一惊:有多久,我没有收到一封真正意义上的信了?寄来的杂志上几乎全是打印出来的条子贴上去的,里面除了一本杂志一个字也没有,或者有一封打印出来的约稿信,没有指尖的温度。
轻轻地,打开那封手写的信,慢慢地呆住,是我的故人与旧友。他用发黄的红格宣纸为我写来了这一封信,他说,“晕黄的灯光下,忽然看到你写的怀念三毛的文章,于是想写一封信给你,其实可以打电话发邮件或者在QQ里聊的,但我想,在这冬意盎然的雪天,写上一封信也许你更喜欢?”
我喜欢。喜欢到点点心酸。
曾几何时,那么热腾腾地写着信,十几年前吧,真是少年猛浪,联结的惟一方式是信,写很长很长的信,贴上八分钱邮票寄出去,慢慢在等待回信像一只鸽子一样落入我的手中,等待的过程是美丽的,我的初恋,便是纸上的爱情。
和一个重庆的少年,因了文字而认识,每周要写几万字吧,在灯下,在寒冷的冬天午夜,我披上毯子蜷着腿为一个男孩儿写信,告诉他北方那么冷那么冷,但我的心里那么暖那么暖。
写了六年。然后,音尘永绝,那些旧信,装满了我的一个大箱子,他和我说过,我搬了很多次家,惟一没有丢掉的,就是你写给我的那些信。
我也是。我不丢掉,是因为那是少年时光里最华丽的一幕,还是我对信的一种怀念和追忆,飞鸿雪泥,如果留下些许印迹,那信绝对是最美丽的,尺素之间,曾写满少年的相思与哀愁,虽然,年少时,并不曾懂得爱情。
邮票长到两毛钱时,我已经不大写信,但还是偶尔写一些给友人,告诉她们我寂寞着,如一朵花的秋天,失恋的人,总有那么多的愁肠百结吧,所以,何以解忧,唯有书信。
后来,就真的不再写了。我不知寄一封信要八毛钱是什么时候,反正等我偶尔写了一封信人家跟我要八毛钱时我呆了,什么时候八分变了八毛?而前几天寄信,居然又变成了一块二?!什么时候我由一个少年到了现在?
再也没有手写的信。我们有了手机、电话、上网、邮件、QQmsn。都是瞬间抵达的信息,但为什么,它们却不能抵达我的内心?
我和朋友打电话发邮件在QQmsn里聊天,说得天花乱坠,但有一天我发现我和他们之间那么疏离,甚至可以说什么都不是,因为假如有一天他换了手机号换了邮箱和QQ,我上哪里去找这个人?他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当从来没有来过,好像根本不曾存在。
这一发现让我无比黯然。
而过去那几箱子信却让我有踏实的感觉,仿佛那些人那些事还在眼前,不曾离去,伸手可及。仿佛那些旧日信息一直环绕着我,提醒着我,在我曾经的花样年华里,我也曾一寸相思一寸灰,也曾为谁滴泪到天明。
那些白纸黑字的日子啊,充满了古典而迷离的气息,让我在这个午后突然掩面,突然觉得时光是那样隔阂着我,它慢慢变得没了温度,慢慢地,麻木了我的一切。
但这样的午后我如冬眠的小虫苏醒过来,铺开一张软软的宣纸,一字一字地写着:我想,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想要有一封手写的信,那封信里,有着很多久远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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