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次见面
当左卫霞老师率领我们十几号人停在法院门口的时候,它的矮小、简陋迎面扑来,让人有点措手不及。紧挨在它左边的是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右边是刑警大队、侦查大队,再右边是执行局,然后是调解中心,当这些邻居威风凛凛地展示它们的雄姿的时候,法院的寒酸不觉让人心疼。
当政公科的工作人员领我到民二庭的时候,一张张年轻的面孔都望着我,和善地跟我打招呼,特别是陈宇(后来才知他算是在这群人里面资历最长的书记员,即“法官助理”)热切地为我准备桌凳,那种温暖的感觉不禁使我脱口而出:“你们应该都是实习生吧?”,结果,笑倒一片。
我,与民二庭种下了缘分……
在一个月与它亲密接触的日子里,对法院的一些构造与工作流程,也有了较清晰的认识和了解,简略介绍如下。
2法院运作流程:
天河法院主要是由两栋主要建筑楼组成,前面一栋是接待当事人、律师及开庭的地方,是对外的,共有四层:第一层是个大厅(其实,名为厅,实际空间是小到可以的),以电子屏幕告知外人当天在哪个庭在审理哪里哪个案件,经办法官是谁,当事人是谁,诸如此类的信息,然后会有保安作者哪里负责登记今天到访的人;第二层主要是刑庭,一些刑事案件的审理就在这里开庭,另一个办公室是诉讼材料收转中心,律师查阅卷宗、当事人领取传票、证据材料等就在这个地方进行;第三、四层都是法庭,但这些法庭基本都是固定的,一般经济类的案件的法庭在四楼,三楼的法庭主要是审理婚姻、交通事故等等其他民事纠纷的(其实,这样的设计安排不是随意的,它与法院的整个工作流程运转有关。
后面一栋则是法院工作人员办公的地方,不对外开放,一般非工作人员都不得入内。这一栋在第一栋的左边,与第一栋紧紧相挨,共有9层,基本每一层就是一个庭,除了第一层(地下层)是法院的饭堂外,从第二层起就开设了不同的办公室,刑庭的在第三层(极个别的被设在了第二层,可能是空间不够的问题 ),民一庭的在第四层,我在民二庭,即在第五层,依次往上,分为民三、民四庭,然后是少年庭、行政庭等,第八层主要是专门复印、盖章的地方,政工科在第九层。
法院的高效运转在与这两栋建筑楼的有机联系:从外面看,这两栋楼是分开的,但其实在内部它们都连在一起的,只是用一道门将它们较明显地分开。比如,在刑庭办公的人通过他们那一层的那道门就到了第一栋楼的刑事案件开庭的地方,而民二庭的法官或书记员要接见当事人或开庭,也就直接过该层那道门就可以了,所以,天法的经济类的庭一般都在第一栋楼的四楼,这,为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了不少便利,也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因为,在法院程序性的事情最多,很繁琐,但又很被重视),这样的安排设计不算是设计者心血来潮的突然其想吧?
3实习工作内容
作为一名初来乍到的实习生,在这一个月里最主要和首先的事是熟悉法院的环境、工作流程和一些必须该懂的程序性事项。我在民二庭这个大办公室里开始虚心学习、探索。
我实习的这个办公室之所以大,是因为它是由两个合议庭组成的,每个合议庭办公室都是一个审判长、两个审判员,另加一个书记员,这样有利于案件的讨论和交流,而每个法院都基本上会跟一个法官助理或称为书记员,我跟着这些法官助理学一些基本的东西。
首先是排序:是对每个案子的所有材料进行系统的分类、整理,方便资料的归类和查找;其次,是校对判决书或裁定书或公示催告诸如此类的法律文书:主要是校对格式和一些错别字以及信息的准确,因为这些是代表法院做出的具有公信力的法律文书,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上都是很严格的。以上这两项工作是占据主要工作内容的,因为每个案子的开庭前准备和结案后的卷宗处理都是一个很大工程。还有,寄EMS、递交一些诉讼材料给当事人,做宣判笔录、告知笔录,出去送达等等,这些工作做起来很琐碎,但很必要也很重要!
4工作感悟
法院实习的过程其实是把程序法从书本实实在在地运用到现实中的过程。比如,特有感触的是,在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老师会跟你反复强调,什么是反诉,什么是第三人,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有什么区别等等,往往忽略掉一些看似很不起眼的非重点知识,比如“送达”,送达这东西涉及的法理基本没有,但在现实操作中它却是重头戏:法院送出去的东西基本都要签收送达回证,对于送达开庭传票给被告,更是慎之又慎,都基本要求当面送达,如联系不上被告人时,就会派车亲自送达,找不到地址或地址变更找不到此人的,就邮寄送达,还是无人签收时,才能公告送达,最后才能缺席判决!一个基本不含法理的“送达”,竟如此复杂和烦人,原来 “理论与现实”是有差距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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