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城老大哥,你知道吗?昨夜西风凋敝树,冬雨敲打窗台之时,我竟想到了这么一句话,黑夜给了我黎明的眼睛,我是怎也找不到我的黑夜。我在想,这样胡乱改写你的经典,你肯定会生气的吧。
不要问为什么?我只是想睡一个好觉而已。我不想要黎明了,我只想要一个真正的黑夜,睡他个天昏地暗,睡他个海枯石烂。措辞有没有问题啊,哎,不管了,也许是熬夜熬得自己都不清醒了吧。
连续三晚,我都在凌晨醒来,精神好的一塌糊涂。第一晚,睡不着,跑文斋里看看后,还写了两篇小日记。第二晚,让我想一想,肯定夜熬得多了,我竟记不得了。而昨晚,我一沾枕头,就开始在内心深深告诫自己,今晚一定要睡他个好觉,一定要一觉到天亮,一定一定。可结果,凌晨一觉醒来,才一点多点。我的头脑竟然有点苏醒的振奋了。我逼迫自己埋头再睡,这时窗外在下雨,听的清清澈澈,分外分明。
辗转反侧,可不想再为难自己了,索性开灯抓起桌上的诗歌看起来。看两页我竟咬文嚼字起来,还越来越有劲了。这才两点多,我一看,这可不好,我是指望它来催眠的,看起来精神还渐入佳境了,这要疯啊。想起上次在床头柜放了一本全英文版的英美文学史,我好似看到了希望,好像找到了一个让自己能瞌睡的好料了。
睡不着就看英语,而且是那种纯英文版的英语,这么多年我百试百灵,屡试不爽。拿起来,翻翻翻,无意翻到《简爱》的简介和一小部分节选。去年才看过的书,我再瞅一眼,从头看到尾,这次再看竟能看懂个98%,已经不错了,毕竟还不算荒废了那么多年学的英语。
很快看完,完蛋,才三点。这下怎么好,又想起前几天某网友说到的《小王子》。好像自己看过的,可好像除了个开头还有印象外,其余似乎忘了个精光。这下拉掉灯,只能在手机里看了。看看看,在看到第六章时,我的头脑终于开始有了混沌之感。阖眼睡去之前,一瞅时间,时间竟四点多了。
早七点,昏昏沉沉的醒来,大清早,洗漱完毕。轻飘飘地,从西头滑到东头,二十分钟的路程。我一路走来,头晕乎乎的,脚下也如踩了棉花一样。可我不能昏沉,我还要上班呢。到了办公地点,无意对镜自照,如此的三个黑夜,2个大大的熊猫眼,是他们送给我的一份大礼。这,也真是活该!
如此一番解释,顾大哥,你可还怪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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