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会儿韩剧,一个女子失了忆,所有都记得,独独忘记了同爱人记忆的部分,男人急的抓耳挠腮,女人还一脸无辜状并拒绝男人的示好。
我想了半天也没明白,按理说要忘也是该忘记痛苦呀,咋就把最美好的给打到冰窟里去了呢,或许是爱的记忆并非美好,因此选择性的忘记,呵呵,当然这非我等学识所能领悟的,交由学者们去研究讨论吧,不过这到让我浮想联翩,何不就此再一场恋爱,你浓我浓,记忆岂不就成了双份。
倘若你爱的人记不得了你,确实是件很悲哀的事,更有甚要是则其他而另爱,那便是哑巴吃黄连,你自己苦去吧,人家不记得你,自然有理由堂堂正正的再去交往。
女人总是梦想极远,但收获却终是欠丰,千呼万唤引得男人的倾慕,谁知眨眼的功夫就失散于茫茫人海,就算你有幸再见,那也是佳人有约,而你早已是昨日黄花,失了水分便少了引力,更有可能你是谁都想不起来了。
想你记得我,不只是在嘴边,你可以忽略一切,却不能忽略我,我永远都是你最有分量的部分,地转山移,天崩地裂也生生不息,这样的剖白也只会出现在情景剧里了。现实回复你的是,没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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