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偷偷跟我说:“麦兜,你太有才了。”我抱以莞尔一笑,舐着大脸蛋子等着人家娓娓道来。人家见此状,顿顿吐沫,一脸羞赧地说:“你写的文章,我80%的内容没看懂。”
夸奖的多么质朴,一语中的。这都是明眼人,能领悟到艺术的价值贵在曲高和寡。跟大白菜一样,人人看的懂,嚼的烂的,那是生活。
文森特·梵高死前,也没什么人能看懂他的画,死后还是没人看的懂,但我们都说,梵高是大师。随便打印一幅,裱上相框挂家里,立马感觉自己的品味突飞猛进。
同样,我对艺术也是个囫抡吞枣的人。鸿篇巨著到我这,都砸摸不出味来。这一直令我的历任语文老师倍感挠头。他们以为:能A、B、C、D中选出正确的中心思想,就是与作者心犀相通。老师往往爱替作者多想,我又比作者少想,每每都差之千里,与答案悖道而驰。
就这样,我颤巍巍地升至小学四年级。在日以继夜的红叉叉中,忽然茅塞顿开。灵感乍现的一刻,我为自己总结了一条受益终身的艺术赏析定律。凡我理解不了的,就跟别人说这是佳作;凡我们老师也理解不了的,就说这是旷世之作。
就是打那儿起,我的文风开始扑朔迷离的。
那阵儿,我酷爱写诗。写完必朗诵给人听。让大家从中找出中心思想,他们都找不着。我特别激动,跟我父母说:“你们太幸运了,你们的女儿可能会成为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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