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卢思浩的《你也走了很远的路吧》。
你要忍,忍到春暖花开;你要走,走到灯火通明;你要看过世界辽阔,再评价是好是坏;你要卯足劲变好,再旗鼓相当的站在不敢想象的人身边;你要变成想象中的样子,这件事,一步都不能让。
九岁时,人生中第一次过生日,也是第一次吃蛋糕。那是一个美好的晚上,我的朋友们,我的家人们围着我祝我生日快乐。多年之后,这些儿时的玩伴散落天涯,不曾忘记,也不曾联系。亲爱的你们,过得还好吗?
十八岁的记忆,是阳台,是笔记本,是长寿面,是数理化,是悲怆的心。那年的广播里放着《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歌,唱的都是闺蜜情怀,被校园里三三两两说着秘密的姑娘们作为她们之间友谊的专属歌曲。我依旧埋头算着化学方程式,如果可以,就让我融化在这些化学物质里面吧,消失得悄无声息。我开始逃避现实世界,虽然我从小看惯了他们的吵闹,从来不清楚为什么男人和女人之间捕风捉影的争吵,可是这一次,我却是发现者,我是被威胁者,从来没有想过被自己最亲的人以死相逼的场景,听着女人深夜的哭声,我心痛得难以呼吸。我像进入了迷雾,进入了海中旋涡,所以,想要从这现实中抽离出去。我唯一的慰藉大概就是我的两个二傻子们从另一栋教学楼到我们教室门外,一起玩耍,一起开怀大笑。我珍惜这段回忆,它们是我迷雾生活中的一抹阳光,偶尔的照射,就温暖了整个心田。我更珍视生命中的出现的他们,风雨同舟过,便是亲人。
二十岁,我在自己的新天地里开始了新的生活,我慢慢忘记过去的悲伤与困苦。是的,人都是往前看的,永远向前,永远看到光亮。这一年,我遇到一个人。特别的相遇方式也让接下来的一切变得特别起来。曾听说过这样一句话:你喜欢的人就是你想要成为的样子,你欣赏的闪光点就是你一直追逐的光。那时的我想,我遇见的他就是我一直追逐的光。我本是无趣之人,对万事万物皆不过于热烈喜欢,也不过于热烈讨厌。他是内心丰盈的人。那样的人,心中定是住着河流山川。因为相遇,有了执念。但是在后来的时光中,我慢慢明白,聚散无常,悲欢自安,恰到好处的喜欢最舒服,别用自己的一往情深绑架着别人,得不到回应的情深适可而止。
人的身体是一个不断更新迭代的过程,而这个过程需要七年。二十一岁,是我的第三个七年结束,身体内的每一滴血液,每一个细胞都在消退,也在新生。就像一路往前,生命中总有人走,也总有人来。我们可能会一直错过很多人,在眼泪里长大和成熟,但无论如何要问心无愧的做自己,毫无保留的爱与被爱。后来,有人待我温润如玉,我不想错过,只想毫无保留。一个念旧的人,割舍过去必定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而走过了,一定灿烂无比。
二十二岁的自己,我真的好喜欢你,我要拥抱你。这时的你,经历了迷茫和不知所措,有梦可追,这时的你,走过了人海,有三两知己。我不知道未来的模样,这种不确定感让我拼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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