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需要十年的时间才能感受一二,付诸笔端。感触颇深。
大概也是十多年前,毛坯房,老旧的家具,昏黄的灯光,一张写字台,上面摆着一台收音机,里面播着天津的老式新闻。我就是在那里面听到巴金死的,当时在看一篇他写的散文,无话可说。
白天还是去外面疯跑,不知疲惫的样子。玩泥巴,弹玻璃球,还有“毛片”,甩的手疼。我不喜欢,但每次需要用扑克牌展开战斗的时候,又激动万分。和我并肩战斗的磊,不知输光过多少次。
晚上就在街道上玩警察捉贼,十声倒数,群贼遁迹。那时走过村庄的每一个角落,爬过每一棵树,翻过每一片柴火垛,不只为了让恶人伏法,还有那小小的虚荣和成就感。
深秋,夕阳是红色的,寿命最长。我常常一个人跑到晒谷场,里面的鸡鸭鹅全都从稻梗里跑出来,总会有几只鸡蛋、鸭蛋、鹅蛋被“遗弃”在那里,成了我丰富的晚餐。
记得小时候羡慕老叔家的鱼竿,线一甩到水里,鱼竿竟然能放到屋子里,躺在坑上等鱼儿上钩,真是安逸的很。后来我赌气用父亲的鱼竿去钓鱼,鱼竿坏了,挨了一顿打。我就用竹子做了一个鱼竿,早上六点多,父亲还在睡觉,我钓上来一条三斤的草鱼,那年我七岁。
那时喜欢奔跑,爱穿易破的鞋,和比我大五六岁的男孩子一起踢足球,踢的鼻青脸肿,脚踝变形,现在走长路,左脚踝还是会痛。
手臂摔折过三次,有一次疼的厉害,没有人理我,好不容易睡到半夜又被疼醒,张嘴大骂,母亲帮我穿好衣服,带我去找村里的跌打师傅,走到他的家,他儿媳妇说他出去了,我妈又带我回去,路过一个亮灯的人家,母亲站在窗户底下听了半天,带我进去,跌打师傅在里面正坐着聊天。那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了,手里还是有力气,拉着我的右臂拽了很久。
再后来我上了学,每天看很多书,学写字,练练书画和毛笔,后来都半途而废。最喜欢的还是疯跑,喜欢在深冬的时候去野地里乱逛,看见野兔就狂追,几秒钟的时间就被甩的不见踪影。喜欢在结了冰的河里滑来滑去,那时母亲有多担心,我是体会不到的。
叛逆,但不是大吼大叫,只是一句话都不说。
小的时候就开始买书,在新华书店花钱买正版的名著名译,父母很支持我看书,那时家庭的拮据我很难理解。但小小的我懂得了什么是亲情。
再后来,我考上了高中,参加了高考,读了一个二流本科,现在工作一年多了,还没有稳定下来,每天忙得没有时间停下来静静的思考,想想自己的日子,为自己建一片净土,让自己还可以骄傲的笑,骄傲的谈吐。
城邦上的永远,高一那年,班里男生疯狂传看过的一本杂志上的文章,韩寒的一部长篇作品,没有出书发表,那本杂志不是我的,后来听说被英语老师没收了,没有收藏。
我爱这个世界,但这个世界似乎并没有注意我,那就留下脚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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