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幻想过许多未来,每一个,都有你。
初次听花粥,便为她的歌声着迷。二十四岁的女孩子,却拥有十四岁般的嗓音,唱着一首普通的歌,柔软而随意。
可我却从她的歌里听到了坚强果敢和洒脱的硬气。
01
我和L先生的第一次相遇是秋末冬初,孤独的季节似乎早已注定了我们之间的结局。
校园的最前方有一片茂密的杨树林,但由于距离学校其他建筑太过遥远的缘故,平时没什么人光顾。
那天下午,我逃掉了每日例行的习题课,在靠近林荫道的这边仰躺着默背枯燥乏味的政治书,阳光懒懒地从树缝里穿过来,照在我的脸上。
正当我背到“政府职能”的时候,我听见了呼天喊地的呐喊声——原来是校篮球队回归了。
L先生是高一新生,篮球打了十年,刚入学就被冠以篮球队队员的身份,训练一个月就得到了参加省赛的资格,据说他最后的那一个扣篮姿势非常霸气,秒杀了全场的男生和女生。虽然只以一分的微弱优势拿到冠军,但是这对数十年来从未挺进决赛的学校来说,绝对是史无前例。
当然,这全都是传说中的事情。事实上,眼前的情况,是我在听闻他几百次之后第一次遇见他。
十号的纯白色球衣,黑色球鞋,逆光而来,连发梢都悄悄地染上了金黄色的光。
他是全校人的偶像,除了我。而这些事情都发生在我认识他之前。
控制不住急速跳动的心脏,我只能死死地压住胸口,告诉自己:冷静点!但是我知道,发烫的耳朵和绯红的脸颊都已经出卖了我。
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流氓一点的说法就是: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想睡你。
02
如果有无数个女孩子都给一个男孩子鼓劲加油,拿着水在场地边等他休息时可以扑上去递给他,不知道这个男孩子的选择会不会有一丝犹豫?
我发誓我以前从未干过这样的事情,既丢人又无聊,有这个时间我都能写一套卷子背好几十个单词了。
可当他穿过茫茫人海,独独拿走了我手里的这一瓶水时,所有的难堪和尴尬一瞬间全都消失了,脑子里像是在放烟花,而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可以享受这视觉盛宴。
顺理成章的,我们谈起了恋爱,过上了自己的小日子。
其实生活和以前相比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改变,高一高二的作息时间不一样,所以我们的早中饭都是各自吃的,唯一的变化不过是将下午背书的地点挪到了球场的看台上,每次都多带一瓶水而已。
我以为成为全校女生的“公敌”会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事实上决定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做好了承受这些压力的准备,但是情况似乎并不如我意料之中的糟糕。她们顶多瞅我一眼,该干的事情一件不落,该送的饮料也一如既往,即使L先生从来只接过我的矿泉水。
初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同的,我就像一只嘴里藏满坚果的栗子鼠,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自己的爱情。
十六岁的我又傻又天真,从来没有发现热恋中的情侣如此短时间的相处是不正常的。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又怎么可能如此理性?
我全心全意的对待他,恨不得把自己的心剖出一半来送给他,可是我终究还是没能明白,感情不是一厢情愿,就像乘法题,一方为零,结果便为零。
03
花粥在《遥不可及的你》中唱到:我的执迷不悟感动了我自己,你却还是一样遥不可及。
我不知道的是,L先生每一日的早餐都是有不同的女孩子送去给他的,他从来没有拒绝过;周末的小时光,当我在习题中挣扎时,他正在和刚认识的小学妹逛街压马路;小长假,他陪着前女友去了外省,共同度过了三天两夜;兄弟聚会,我从来没有出席过,而这在别人的眼中是理所当然的。
多得是我不知道的事。
我像个傻子,第一次谈恋爱,把自己放的卑微到泥土里,捧着一颗真心,却没有想过,即使我再怎么努力,我们也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终于明白,那些女孩子为什么从来都不敌视我,她们可能觉得我的战斗力还不如个渣。
普通的像一颗小草,居然想要和耀眼的星星在一起,这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情啊。
“你走后我有点难过
其实也不算是很多
只是在夜里哭过
三天两头刷你的微博
这失恋算什么
我那纷乱的经过
又想起你曾经对我说
你离开我才会懂”
我是羡慕花粥这样的姑娘的。想要的就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即使失恋了,也可以大方离开。
我那纷扰的青春啊,就在傻傻的时光中错过,不算圆满,也不曾留有遗憾,我还可以骗自己曾经相爱过。
现在想来,也没什么可说的,最多不过一句:
谢谢你,让我在流浪的时候,还有故事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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