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一直想,夜晚是有她的意味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泡上一杯苦茶,看着星光混合着月光,由长满青苔的青瓦上流过,再由雕花的屋檐滴下,打在青石板的台阶上,水滴石穿。轻轻的,轻轻地,惊不醒熟睡的美梦,也吓不到敏感的夜归人。或者,风一吹滴在毫无波澜的湖面上,滴开一朵莲花,一半粉白,一半幽蓝。星光,湖面,青石板,说不出的情味,在夜晚一切都那么的相宜。
我一直这样,极度的厌恶着这世界的黑暗,却又以同样热烈的姿态拥抱人间的夜晚。
我们一直错误的概述这夜晚,认为夜晚就等同于黑暗。如若,黑暗是一个集合,或许夜晚和它有交集,但一定不会是黑暗的子集。细想,或许夜晚就是黑暗中唯一存在的光亮。
黑暗中我们睁眼看到的除了黑暗还是黑暗。而夜晚不同,黑暗夜晚有或疏或密的星光,有或圆或缺的月亮,夜晚有着她深刻的内涵。
有时我会想,为什么那么多的人会如此粗糙的概述一个名词,可悲的是有更多的人去望文生义,进而以讹传讹。就这样,并不黑暗的东西被人用某些特殊的颜料染成黑暗。
或许这也不能把所有罪过归结于人,因为夜晚似乎总是存在于黑暗的边缘,而人对边缘的东西极其容易混淆的,所以他们会认为夜晚就是黑暗。这让我想到医学上所谓的色盲。红绿色盲有什么了不起?从特定的角度来看他们比色觉正常的人更正常。但究竟该责备谁,谁又能伟大的能承担得起这样的罪过?是人么?那也太看得起人的作用了,人是绝对不配担当的。那么是社会,某段时光,还是这个世界?
我想,黑暗之所以黑暗,或许根源就是我们不知道是什么让它黑暗吧,因此黑暗有极强的生命力,存在了千百年也会千百年的存在着。而夜晚不一样,夜晚的降临只是因为太阳的短暂的落山,第二天又会照样的挂在东方,将夜照亮。
因日升日落,而衍生的夜临夜消,是自然现象,并不是黑暗。而往往黑暗的东西,就是存在于那些不自然的现象。
渐渐地走过,渐渐地明白,人生其实不是去怎么样的去除黑暗,是该怎么样去辨别黑暗和夜晚。
某时候没有阳光,其实,我们只是行走在夜晚,我们还有点点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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