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你的信,来到我的梦的杂文随笔
“如果你们恰好路过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它良多...”——《查令十字街84号》
我曾经问过男友,对于灵魂伴侣的定义是什么。
很是惭愧,我忘了他当时的描述。
两个有趣灵魂的碰撞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二十年的书信,一个买书,一个寻书,
一个诙谐调侃,一个得体回应,
一个窝在柔软沙发里懒懒写信,
一个坐在书店里认真回信。
我想,《查令十字街84号》里,大概符合了所谓灵魂伴侣的定义。
这是一本小书,也是一叠悠悠二十载的书信集。
书信的一段,是爱书如命的海莲,另一端,是稳重绅士德尔。
我一直觉得写信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
在书灯下铺开信纸,开头写着展信安好,或是见字如晤的字眼。
自细地折叠,放进牛皮纸的信封里,
小心地对照着地址,贴上邮票。
暗自幻想对方展开书信折痕的心情,又暗自期待来信。
想象着这些美好的文字,跨越千山万水,为你带去关于谁的思慕。
书信往来的记忆总是温暖的。
我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书信沟通,大概三年。
不过书信的频率不高。
是在高中的时候,我与好友的互通书信。
偶尔思绪上来,悄悄地在自习课或是无聊的'理科课上写信,
也不讲究什么信纸,随意撕下来的草稿纸,就够我写上许多心情了。
那是不需要翘首以待,两两相望的心情。
有趣的是,我与书信的对方,也从未谋面过。
书信的过程很有趣。
因为不能立即传达心情,而不得不沉下心来,句句寻思,字字落笔。
会暗想几日后对方读信时的心境,
亦会珍重对方的来信。
你也可以把书信夹于书中,或是压在枕下。日后再翻看时,又是不同的感触。
我钟情于手写书信的交流。
握在手中的信笺,看着对方的字体,
似乎透过书信表达出来的淡淡的探询。
大概在这个通讯工具发达的年代里,写信显得过于鸡肋了。
数字化方便了生活,却淡漠了感情。
我偶尔会艳羡那个车马信件都很慢的年代,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其实怀念的不是书信的方式,
长存于心的东西从来不会拘泥于形式。
在意的不是交流的方式,而是从中渗出的那份难得的情怀与时间沉淀中的自己。
在查令街的故事里,是二十年的书信往来。
字里行间是简简单单的感激与关怀,
是对素未谋面的对方的想象。
我最早看的书信类的书籍,是王小波的《爱你就像爱生命》。
那种“云中谁寄锦书来”的期待。
只是,这与查令街的书信不大相同。
我不认为查令街里的感情是爱情。
我倒觉着更像是友情。
那种因为热爱,所以懂得的感情。
见与不见又如何呢。
想念也好,温情也好,一纸信笺,早已足够了。
“隔着三千英里的安全距离,我写了一堆没大没小的信,我大概只会悄悄溜进去又静静踱出来,而不敢告诉他们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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