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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美文随笔

随笔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心情美文随笔

  心情像小女孩一样,很难伺候,但也很好哄逗。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心情美文随笔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心情美文随笔【一】

  记得看《最好的我们》有句台词说“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 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 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 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

  所以等一等,对的人晚点再遇见也没关系。只要余生遇见的是你,晚点也没关系。遇见你,余生便都是你。

  如若生命是一场旅途,遇见就是美丽的绽放。人生只要两次幸运便好,一次遇到你,一次走到底,往后余生,风雪是你,平淡是你,清贫是你,荣华是你,心底温柔是你,目光所至,也是你。遇见你,眼里心里都是你,便再无他人。

  恰到好处的喜欢最舒服, 你不用多好,我喜欢就好, 我没有很好,你不嫌弃就好。你的一生我只借一程,这一程便是余生。谢谢你,包容不完美的我。或许会发小脾气,或许会拿你出气,或许会欺负你,但是,这些小动作的同时,是我对你无尽的在乎。我可以欺负你,也可以被你欺负。余生遇见的你,此生便是你。余生遇见你,便是最美的缘分。

  我从不羡慕街角拥吻的情侣,我只羡慕牵手散步的老人,因为我知道,谈一场白头偕老的恋爱是有多不容易 。如果生命的尽头是彼岸,而你便是我生命的此岸。愿我们白头之后,牵起的手,仍是最初的那双手。

  我希望世界很小,小到我转身就能和你相遇。我视你为唯一,你视我如宝。你宠我如初,我爱你到老。 其实每个人的身边都有春娇和志明,爱的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有矛盾就要沟通,就要解决,只有心与心的交流,才能够获得最后的幸福!遇到就是缘分,相守需要真心。

  你是我仓皇的昨日,是我热烈的余生,也是我今生唯一想要的依靠和温暖。我愿意化一棵树让你安稳的依偎,因为我们是要白头到老的一对,依着我的背,守着你的美,余生所有时间里,相知相随,牵手一生。

  经常听到朋友抱怨说:“为什么我的另一半还没出现呢,他迷路的时间也太久了吧,我现在都不相信爱情了。”爱情其实是美好又捉摸不透的。张爱玲在《半生缘》这本书里有写了这么一段话: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或许属于你的那个人还没出现,但是我想说:别着急,爱情不会缺席,它只是来得比较晚。

  而我已经遇到了你,余生便是你。看你笑,我便笑,看你伤,我便伤。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两个人的心。你待我宠我,我温柔回应。偶有争吵,却吵不散。交谈之后,或许,会换来深深地拥抱。一个小动作,一个微笑,都足以感动我心。离开,或许会思念成疾,却还是忍着孤独,只为等待你,与你走一生。无论未来如何,我只愿与你同甘共苦。

  流年岁月,换来淡淡泛黄的记忆,繁华已落幕,却还是那么淡静安然,银杏树叶飘落轻盈,余香不再芬芳,心灵在忧伤中学会坚强,淡雅清欢,情深几许,漫漫人生透着沧桑,含着沉香,一切安然,愿此生安好,素心如昔,余生有你,便是晴天。

  我们是空气里的尘埃,一粒遇见另一粒,携手,自由,分开,遗忘,然后再各自归于尘土,归于雨露,归于我们奔向的另一个世界,因为那里或许有你。

  心情美文随笔【二】

  在我的好友列表里,有一个特殊的分组“嫁妆”,里面装着我最好的闺蜜林夕。起因是歌曲《嫁妆》里的一句词:“你是嫁妆/是我最宝贝的收藏/你不点头的男人我不嫁”,那是我和她最爱的歌,也是姐妹之间最浪漫的承诺,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如今的我们渐行渐远。

  初见至今,我与林夕相识已有十四年了,从小学到大学都在同一所学校读书,因为身高体型相似,又留着同款的发型,中学时关系最亲密的时候,还经常被人误会成双胞胎,甚至连老师都时常叫错我们的名字,我们家住得近,几乎每天放学都手挽手一起回家。

  但是,即便是双胞胎也有迥异的性格,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我们。尤其是在中学叛逆的时期,别人越是觉得我们相似,我们就越发较劲似的把自己独特的一面展示出来,她喜欢二次元的动漫、cos;我喜欢三次元的明星、影视剧……每次聊天时聊到各自感兴趣的领域,对方的昏昏欲睡就会引起双方的不满。升高中后,我结交了兴趣爱好相投的新朋友,与“新欢”相谈甚欢,不知不觉中将林夕“打入冷宫”。我印象很深的一次,是某天放学林夕惯例叫我一起回家,我告诉她我今天中午要留校复习,然后跟新朋友一起去了食堂吃饭。从那天开始,我开始频繁地拒绝她的同行邀请,尽管那是没有恶意的、只是单纯的为了冲刺高考做出的选择,但我没有约她一起进入这种新的状态,已经打破了我们曾经的约定。再后来,林夕也开始延长留校时间复习,她不声不响地买了新的习题册,拒绝与我分享,哑口无言的瞬间,我才知道是自己先选择了快人一步,将她落在了曾说好的结伴同行的'路上。

  后来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原以为会因为同校而升温的友情,却因为不同的校区和专业毫无回暖的征兆。林夕如愿加入了动漫社,而我去了话剧社,尽管我的社团就在她宿舍附近,但我们见面的状况也仅仅存在于偶遇,交流也仅仅停留在社交软件里的寒暄,连电话都鲜少打给对方。

  直至毕业,我随男友去了他的家乡工作,而林夕留在了大学所在的城市打拼,就连放假回家我们都很难出来一聚。某天打开她的朋友圈,才发现她已经蓄起了长发,穿着我没见过的衣服,照片的背景对我来说更是陌生。

  我后知后觉,曾经说好一辈子不嫁,一起租房工作生活的我们,如今默契的各奔东西。当初以为情比金坚的友情,不需要谁刻意破坏,甚至都不需要理由,只是在时间洪流中慢慢磨光了。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一部分,一辈子太长,有人来、有人走,没有人会陪谁从起点走到终点,那么,请允许我对这段渐行渐远的友情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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