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杂文随笔
我第一次读到《硕鼠》的时候大概是初中,那时候文言文学的很糟,通假字个个都不认识,念到没见过的句子就自己乱翻。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当时,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样的'。生活已然一贫如洗,鼠患更是雪上加霜。卖掉了年仅三岁的小女儿,我又怎么忍心回头看她呢!我正要为已死去的大女儿送葬,送她到那方的乐土,到那方没有饥寒的乐园去啊。
OK,其实现在想想这个硬翻实在是尴尬得不得了,想象不出来当时的脑回路是个怎么回事,但是在不经意间,我“创造”出了一个更加凄凉的故事。当时的我想,这人间要何其糟糕,才能惦念死后的世界是乐土呢?——大概就是,连亲身骨肉都要忍痛卖掉,连回头都不敢多看一眼的世界吧。
前段日子念了好几本讲饥荒的书,吃饭的时候看着白米粒发呆。我们这代人是没有饥饿记忆的,谁又想得到这片土地上几十年前仍有人吃人。饥荒是人类最惨痛的记忆,最原始的本能不能被满足,疯狂逐渐侵蚀掉理智,道路上白骨累累,同类相食...我当时坐在食堂里面看电子书。来来往往都是很丰腴年轻的面颊,红润的是人间烟火的气息。我感觉有点不真实。
迅哥儿病里读《蜀碧》,念到张献忠剥人皮,提笔写道:“野史不可多读...读了会感觉这人间不似人间。”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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