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一种花,不知其名,未嗅其芳。盛开时也如含苞,无一丝张扬。米白的花蕾深处隐着淡青,与你离开我时,穿的那身素色长裙一般无两。
我已经不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穿什么衣服,就像我根本没想到之后我会爱上你。
现在,我又来到了零点长廊。可是很奇怪,同一条路,和别人一起走,就长得离谱,和你走,却短的让我舍不得迈步。转头看见旁边的同事,还在写着他的一屏情书,纪念他那四年的青春。我就在想啊,文字真的是很伟大的发明。四年的时间,就被短短的几行字包揽,那这每个字是有多沉重。
我也想效仿,可我怕当我给那些文字附上意义的时候,以后每次看到它们,都会想起你。这不是我想要的。我不想我最后一个与你无关的爱好,还沾染你的气息。正好窗外下雨,谁的往事里都会有那么一场雨。所以我把你放在我无感的雨中,任它打湿,从外到里。
我也曾找过你。都说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
可为何在我眼中,林深时雾起,海远时浪涌,梦醒时夜续,不见鹿,不见鲸,也不见你。后来我放弃了。我没办法把胡萝卜切成肉丁,也不能在一根竹马上加上一朵青梅。
执着是好事,执念不是。
我没经历过失恋后的崩溃重生,再你走的那刻,我就已经懂了所有。你离开的时间,取决于你喝水的速度。你不缺水,你缺的,只是装水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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