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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故都的秋赏析

经典美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美文故都的秋赏析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在评论古人悲秋时,文章写道:

  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将上述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画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优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创造诗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对客观生活的描绘中完成,郁达夫却注重从主观感受上来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既没有浓妆艳抹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便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茶碗,举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深沉、淡泊的特征。若改用红、黄、橙等热色,就破坏了主观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再看对枣树的描写:

  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

  这节是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的,是从动的角度描绘色彩的。读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细微变化展开想像,从而认识事物。很显然,前面的画面是由空间的若干色点来组成的。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完,无疑是一条线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学上的光谱图,轻度的差异都能分辨出来。若不是对事物观察得细致,感触得入微,是难以如此准确表现出来的。

  《故都的秋》像一块晶莹的玻璃,还透射出了一些不曾着色的颜色,请看: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几句,并没有直接表现色彩的词句,但由于作者将一些具有某种色彩的特征性事物展示给了读者,读者可以根据作品的艺术境界,加上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体验,给事物补上它的色彩(客观或主观的)。不是吗?透过上面的叙述,人们会在脑海里呈现出金灿灿的阳光和枯黄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尘灰土的飞扬,读者也会和作者一样,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逐渐显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在散文里,那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韵律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的。这就是说,自然万物的运动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某种规律和节奏,这便是一种自然的韵律,作为描绘自然风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备这一美学特征的。郁达夫写《故都的秋》时,正是为良友图书公司编选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这篇作品是较好地体现着这种艺术主张的。

  先看作品对秋雨的描写: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再看对槐树的描写: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读了这两段,谁不觉得作者在写诗?在娓娓的叙述之中,创造了无穷的诗意。首先作者选择的事物,具有诗意,其中有动(凉风、落雨、云逝)有静(灰沉沉的天,无声无息的落蕊),亦情亦景。行文像轻轻飘浮的白云,又像叮咚作响的山泉,自然的韵律和音乐的节奏融化在平静细腻的描绘中。王渔洋所说的神韵也巧妙地蕴藉在息列索落的秋雨中,蕴藉在微细柔软的落蕊里,或有声或无声,或状物或寄情,字里行间暗暗地渗透了秋的意味,秋的情调。这是自然界里最美的一种韵律。

  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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